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的实施方案》要求,2017年9月底前,市级层面设立梅州市城市管理委员会、梅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成立数字化城市管理指挥中心等部门,区级层面设立梅江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梅县区城市管理局更名为梅县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到2020年,全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的法规和标准体系基本完善,现代城市治理体系初步形成。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理顺梅州城区规划管理体制实施方案》要求,2017年底前,优化设置梅州城区规划管理机构,依法上收梅县区城乡规划管理职能,划归市城乡规划局管理,设市城乡规划局梅江区分局、梅县区分局。
方利旭指出,城市管理是城市运转的基本保障,事关城市形象改善和生活品质提升。随着我市城市化进程不断推进,科学高效管理中心城区,成为梅州从中等城市向大城市迈进的必然要求和现实需要。此次改革,是市委、市政府顺应城市发展的新形势、人民群众的新期待,根据中央、省总体部署,对全市城市管理体制进行的一次全面改革,其根本目的是通过深化改革,理顺城市管理体制,提高城市管理水平,努力消除各种“城市病”。各级各部门要从大局出发,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明晰改革目标、时间进度、工作衔接,积极参与和支持改革工作,不折不扣抓好落实。
方利旭强调,各级各部门要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围绕改革工作大局,从有利于工作出发,克服本位主义,主动协调、相互补台,形成强大的工作合力。要加快改革步伐,对已确定事项尽快行动、尽快实施,按时按质完成各项目标任务,对改革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认真分析研究,逐项落实解决。要坚持“德才兼备、人岗相适”原则,严格执行相关政策,公平公正、科学合理调整人员安排。要加强宣传引导,重视维护稳定,营造浓厚的工作氛围,不断提高群众的知晓率、参与率和满意率,共同推动改革顺利进行。
副市长陈俊钦、温向芳,市政府秘书长、办公室主任林健雄,各县(市、区)政府和市直有关单位负责人等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