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实行文化产品黑名单制度 将定期公布

   2017-02-09 梅州日报10
核心提示:为加强文化市场监督管理,推进文化市场信用制度建设,结合梅州实际情况,梅州实行文化产品黑名单制度与文化市场准入执法双公示。
 为加强文化市场监督管理,推进文化市场信用制度建设,结合梅州实际情况,梅州实行文化产品黑名单制度与文化市场准入执法“双公示”。

  据了解,去年2月,文化部印发了《文化市场黑名单管理办法(试行)》方案,在全国试行文化产品黑名单制度,在广东等省(区、市)试点文化市场经营主体黑名单管理。文化市场黑名单包括文化产品黑名单和经营主体黑名单,其中文化产品包括营业性演出、艺术品、游戏游艺设备、歌舞娱乐场所播放的曲目和画面,及网络音乐美术娱乐、网络游戏、网络动漫、网络演出剧(节)目、网络表演、手机音乐等网络文化产品。

  市文广新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开展黑名单管理是强化市场主体责任、加强行业自律、扩大社会监督的重要举措。对于被列入黑名单的,将定期予以公布。按照上级文件精神,今后该局将进一步完善黑名单管理工作,探索相关联合惩戒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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