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记者从国家统计局梅州调查队获悉,根据对全市城乡居民收入初步统计,2016年梅州全体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7986.6元,同比名义增长9.6%,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7.1%,与全市生产总值增长趋于同步。
其中,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23642.4元,同比名义增长8.4%,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6.0%;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2991.2元,同比名义增长10.1%,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7.6%。与全国平均水平相比,梅州全体常住居民、城镇常住居民、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分别高1.2、0.6、1.9个百分点,与全省平均水平相比,梅州全体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高0.9个百分点。
政策利好提升收入水平
2016年,梅州市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委的决策部署,抢抓“两大振兴政策”机遇,扭紧“三大抓手”,建设“一区两带”,全力加快振兴发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取得新进步,综合实力不断提升,为收入增长提供了良好条件。2016年全市生产总值达1045.6亿元,比上年增长7.5%,超过全国平均水平0.8个百分点。经济保持平稳增长,为城乡居民收入水平稳步提高打下了良好基础。
政策持续利好提升收入水平。一方面,从2015年10月起,梅州全体公务员按照统一标准、档次,全面发放公务交通补贴,同时大部分县(市、区)镇公务员则发放标准较高的基层工作补贴(从2015年1月起执行)。另一方面,从2016年1月起,梅州市直及大部分县、区的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发放幅度不小的住房维修和物业管理补贴,全面提高了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的工资收入水平。
农村经济效益提高
2016年,梅州农村经济稳定发展,农业生产效益得到提高。全市农业总产值343.02亿元,比增4.0%。农业增加值211.9亿元,比增4.3%,增速位居全省第一。全市粮食总产量123.97万吨,比上年略有增长。全市水果总产量预计151.38万吨,比上年增长6.9%,其中梅州金柚总产量 56.92万吨,比上年增长2.6%,且今年金柚价格上涨20%以上,有效促进农民增收。
转移净收入继续增加。转移净收入的增加主要得益于离退休人员、外出人员的增加及养老金收入水平的提高、寄回带回收入的增加。一方面,梅州住户调查样本中数据显示,2016年全体常住居民离退休人员比上年增加12人,增长4.3%,外出劳动力人数比上年增加51人,增长6.3%。另一方面,从2016年1月开始,全市按6.5%左右标准提高城镇职工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养老金标准,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则由人均100元提高至110元。同时,各地发放的住房维修和物业管理补贴同样惠及离退休人员,进一步提高他们的收入水平。此外,调查样本户中外出人员寄回带回收入的增加,使2016年全体常住居民人均转移净收入比上年增加309.3元,增长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