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兴宁蕉岭平远后,梅州又有大埔丰顺纳入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

   2016-09-29 南方日报369
核心提示:9月28日,国务院《关于同意新增部分县(市、区、旗)纳入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的批复》(以下简称《批复》)正式公布。在新增纳入
9月28日,国务院《关于同意新增部分县(市、区、旗)纳入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的批复》(以下简称《批复》)正式公布。在新增纳入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的县(市、区、旗)名单中,广东省共10个县(区),梅州大埔县、丰顺县名列其中。加之此前兴宁市、蕉岭县及平远县,梅州共有5个县(市)纳入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

根据《批复》要求,纳入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后,各县在获得相关财政、投资等政策支持的同时,必须严格实行产业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此外,按照相关规定,纳入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的各县要强化生态保护和修复,合理调控工业化城镇化开发内容和边界,保持并提高生态产品供给能力。

据了解,省财政自2012年起,安排生态保护补偿转移支付资金,对生态功能区给予补偿和激励。资金主要用于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基层政权运转和社会稳定等方面,资金的分配根据生态保护考核指标体系综合进行,考核内容包括水资源、污染防治、大气污染防治、林业生态、节能减排和其他指标等五个一级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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