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批复》要求,纳入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后,各县在获得相关财政、投资等政策支持的同时,必须严格实行产业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此外,按照相关规定,纳入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的各县要强化生态保护和修复,合理调控工业化城镇化开发内容和边界,保持并提高生态产品供给能力。
据了解,省财政自2012年起,安排生态保护补偿转移支付资金,对生态功能区给予补偿和激励。资金主要用于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基层政权运转和社会稳定等方面,资金的分配根据生态保护考核指标体系综合进行,考核内容包括水资源、污染防治、大气污染防治、林业生态、节能减排和其他指标等五个一级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