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大埔县委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2016-09-02 梅州日报394
核心提示: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16年4月5日至4月29日,省委第十一巡视组对大埔县进行了巡视。2016年6月13日,省委巡视组向大埔县委反馈了巡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16年4月5日至4月29日,省委第十一巡视组对大埔县进行了巡视。2016年6月13日,省委巡视组向大埔县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工作情况予以公布。

一、切实承担主体责任,抓紧抓实巡视整改工作

省委第十一巡视组对大埔的巡视,是对我县党风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的一次健康体检,是对广大党员干部的爱护和提醒,是对我县工作的鼓励和鞭策。针对省委巡视组反馈的问题和意见,大埔县委诚恳接受,坚持从严,标本兼治,不折不扣抓好整改落实。

(一)高度重视,落实主体责任。

县委把抓好巡视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专题召开县委常委会和县党政联席会议, 研究部署整改落实工作,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委第十一巡视组整改工作要求上来。专门成立了以县委书记为组长,县长为常务副组长,县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同志 为成员的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坚决的态度、有力的措施和过硬的作风抓好各项整改任务落实,并下设了办公室,负责整改工作的日常跟踪 督办。

(二)上下联动,坚持分类整改。

制定了《中共大埔县委关于落实省委第十一巡视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和《大埔县巡视反馈意见移交问题整改工作责任分工表》,按照“谁主管、谁负 责”的原则,把4大方面35项问题分解落实到相关责任领导和责任单位,明确任务分工,坚持分类实施,对具备条件整改的,迅速制定整改措施,在较短时间内整 改到位;对通过努力能够解决的,限定时间落实;因客观条件限制一时难以解决的,在一定范围内说明情况,积极创造条件逐步解决。各责任单位制定了具体措施, 建立工作台账,列出任务清单,落实人员责任,明确目标时限,保证整改工作有条不紊进行。

(三)强化督导,突出统筹推进。

坚持把巡视反馈问题整改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与加快振兴发展、与改革发展稳定等相结合,统筹协调推进,使目标要求和措施时限相一致。县委书 记先后主持召开8场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会议,认真听取审议县责任领导落实整改工作,逐一进行研究分析,及时掌握情况,指出存在问题,对照上级要求,细化整改 措施,加大工作力度,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县纪委切实履行监督责任,加强了对整改工作情况的督促检查,确保整改工作落实到位。

二、逐条逐项从严从实,抓好巡视反馈意见的整改

针对省委巡视组反馈的意见,逐一进行研究,逐条进行细化,制定路线图,排定责任单,确定时间表,集中进行整改,确保每条整改措施落到实处。

(一)全面从严治党,落实“两个责任”方面存在的问题。

1、关于“各级党委落实主体责任不够到位,部分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问题。一是进一步厘清责任。细化了《大埔县党政领导班子及成员党风廉政建设 主体责任清单》,进一步强化班子整体及成员个人主体责任意识,督促下级党委(党组)修订完善本级清单,推动形成党组织带头抓、主要领导亲自抓、一级抓一 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二是强化教育引导。将《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问 责条例》及上级有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要会议和重要讲话精神作为全县纪律教育学习月和各级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通过定期举办依法行政培训讲 座,加强对党员干部遵守党纪国法的学习教育。三是健全完善制度。进一步健全完善了《关于开展谈话提醒构建抓早抓小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党员领导干部 “八小时以外”活动监督管理办法》、《大埔县领导干部谈心谈话制度》、《大埔县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制度》以及各镇(场)、县直单位党委(党组) 定期向纪委全会述责、述廉、述德制度等5项制度,将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列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日常考核,强化责任追究。

2、关于“县委县政府对涉嫌违纪违法的棘手问题不敢碰硬”问题。一是进一步充实领导力量。针对巡视组指出我县由于监管和打击不力,一些私营老板 盗采河砂严重的问题,专门成立了由县委书记担任组长、县长担任常务副组长的河道采砂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成立以县分管水务副县长为组长的河道采砂综合执法 组,以县纪委书记为组长的督查组,以县政法委书记为组长的专案工作组,全力抓好河道采砂管理工作。同时,新组建韩江水上派出所,重点打击盗采河砂等违法行 为;将水政监察大队由原来的6人扩编为12人,保障水政监察工作正常运转。二是进一步强化日常监管。安排工作人员不定期到盗采严重的高陂河段进行水上驻点 巡查、执法;成立镇级河道采砂巡查监管专责工作组,负责辖区内河道采砂的日常巡查监管;建立举报机制,设立举报电话,发动全社会参与河道采砂监督管理。三 是进一步加大打击力度。抓住节假日、凌晨等盗采高发时段,加大对茶阳、三河、大麻、高陂等河段私开道口违法采砂行为的打击力度;发挥县委反腐败协调小组作 用,对失职渎职、跑风漏气、当保护伞、办人情案的党员干部进行严肃追责。自省委巡视组反馈情况以来,全县共出动车辆250多辆次,出动人员750人次,取 缔非法抽砂点10处,暂扣违法作业工具10辆(台),查处盗采河砂刑事案件1宗,逮捕2人,对4名涉嫌玩忽职守公职人员进行立案侦查并移送县人民法院提起 公诉。

3、关于“县纪委监督执纪问责力度不够”问题。一是聚焦主责主业。按照“三转”要求,结合“能力建设年”活动,稳步推进纪委机关内设机构和派驻 组改革,巩固清理退出议事协调机构工作成果;以换届为契机选准配强镇(场)纪委干部,全县15个镇(场)配备了103名纪委委员,其中书记15名、副书记 29名,全部具有大专以上学历。二是运用好“四种形态”。立足抓早抓小,积极开展谈话提醒工作,巡视整改以来,全县开展谈话提醒573人次,其中处级干部 对下级开展谈话提醒56人次;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活动的监管,制定了《大埔县加强党员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活动监督管理暗访工作制度》、 《大埔县典型案件报告曝光暂行办法》等制度,开展各类明查暗访83人次,制作暗访片4个,查处一批作风突出问题。三是加大执纪审查工作力度。认真履行监督 职责,加大对同级、下级党委及其班子成员履行职责、行使权力的监督。充分发挥反腐败协调小组作用,加强对下级纪检组织、派驻机构纪律审查工作的领导。建立 分片办信办案协作机制,有效提高镇级纪委纪律审查质量和效率。实行“一案双查”,严肃查处违纪违法人员外,严格追究党委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严格执 行省纪委《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两报告”暂行规定》、《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两报告”工作责任追究暂行办法》,进一步细化报告范围、内容、程序,对责任追 究的方式、情形和程序等也作出具体规定,防止下级瞒案不报、大案小报、重案轻处。

(二)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

1、关于“工程项目存在违规招投标等问题,涉嫌利益输送”问题。一是针对工程项目围标、串标问题突出情况,我县在对相关工程项目迅速进行核查的 同时,组织专项整改,责成相关单位根据规定完善相关手续;下发了关于重申进一步加强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管理规定,健全完善有关招标代理、开标监督、评标管 理、中标公示、违规企业“黑名单”等监督管理制度。二是针对拆分工程规避招投标情况,我县对存在拆分工程规避招投标的6个工程项目进行了核查、整改、规 范,对还未验收结算的项目送财政审核定案,报发改局进行投资确认;责成相关单位作出深刻检讨,依照规定对相关责任人进行立案调查,对分管领导进行批评教 育;下一步将健全完善招标投标监督管理的相关制度,督促全县各级各部门对政府投资项目进行自查自纠,坚决杜绝规避招投标问题的再次发生。三是针对一些工程 项目违反立项、财审规定,工程超预算现象严重情况,我县对巡视发现未经立项和财审实施的2个工程项目、未经立项和财审进行变更的2个工程项目、超出合同或 预算金额的2个工程项目进行了核查、整改,对相关工程结算送财政审核定案,报发改部门进行投资确认。今后我县将进一步健全完善项目审批、工程管理、资金拨 付、竣工验收等有关制度,对工程项目严格按照《招投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组织实施。

2、关于“土地出让和房地产开发监管不到位”问题。一是针对土地未批先建情况,我县逐一对巡视发现存在未批先建、超规划建设、未缴清土地出让金 的企业楼盘和建设项目进行清理,对房地产楼盘和建设项目出现未批先建、超规划建设行为作出违章处罚,补办有关手续,把好项目建设验收关。对2013年全县 98宗违法用地需要补办用地手续的“两违”案件,依法追缴土地出让金和罚款后,按法定程序补办规划报建等相关手续;对不交费又不办证的违法建设项目,向人 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或由公安经侦部门进行立案侦查。目前,县住建局已受理了6宗补办用地手续。下一步,我县将健全完善土地出让、报批、监管有关制度,切实 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两违”行为。二是针对违规将省级自然保护区租赁给企业种植经济作物情况,我县组织核查,发现2013年12月某林场违反《广东省 森林和野生动物类型自然保护区管理实施细则》有关规定,将省级自然保护区租赁给企业种植经济作物。现该林场已与两家企业解除租赁合同,并对在自然保护区的 生产设备进行清理清场,依法依规追缴企业所欠租赁款。三是针对物业出租存在漏洞,涉嫌造成国有资产流失情况,我县立即对巡视发现3个部门存在未经公开招标 出租物业、未收取租金或租金低于市场价格、涉嫌国有资产流失问题进行核查,责成及时纠正违规出租物业行为,追收企业欠交或少交的租金。同时,对全县国有资 产管理情况进行清理,摸清全县各单位资产出租出借情况,督促各单位严格执行埔府〔2012〕5号、埔财评字〔2012〕6号和《广东省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 对浪费实施细则》(粤发〔2014〕7号)的规定,加强国有、集体资产的管理。四是针对房地产开发存在超建、超容积率情况,我县对巡视发现存在超规划、超 容积率建设的2个房地产项目进行了核查,发现《大埔县县城激励地下停车场建设暂行办法》和埔府〔2012〕84号文存在瑕疵,县政府已于2015年7月发 出通知,停止执行上述两个文件;对省委巡视组提出的《大埔县县城激励地下停车场建设暂行办法》违反有关规定问题,县政府认真进行全面研究,对其中违反国家 法律法规的政策条款作出修订完善。下一步,我县将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相关法规,对全县建设项目超建、超容积率问题全面清理整治。

3、关于“农村基层腐败问题突出”问题。一是加强农村“两违”线索排查,重点查处和纠正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土地征收、涉农专项资金、扶贫、 换届等领域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二是开展涉农领域社会矛盾专项整治和加强扶贫领域职务犯罪预防工作,修订完善《关于进一步加强村“两委”干部监督管理的意 见》、《大埔县农村财务管理示范制度》、《大埔县扶贫开发资金管理使用制度》,建立扶贫项目资金审计制度,加强惠民资金、专项资金等的监督检查,防止出现 侵吞行为。三是加大政务公开力度,充分利用党廉信息平台等载体,进一步规范农村“三资”监管工作,建立农村集体“三资”交易平台,全面公开各种惠民信息及 惠民资金、专项资金等发放情况,做到公开透明。

(三)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方面存在的问题。

1、关于违反财经纪律,财务管理存在严重问题。一是针对违规出借资金和骗取资金情况,我县立即责成相关部门对违规出借资金给企业问题进行核查, 并由执法执纪机关对巡视发现虚构工程资料骗取财政专项资金问题深入调查。目前,已按照相关文件要求追回违规出借的资金及利息;县纪委对虚构工程资料骗取财 政专项资金的相关责任人进行立案调查,给予了党纪政纪处分;对违规收取的各种赞助费、违规发放的津补贴进行追缴,将调查过程中发现的涉嫌诈骗的工程老板移 送司法机关侦查,该案已向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对其他涉案的党员干部分别进行责任追究。下一步,我县将建立健全财政资金管理、使用、拨付、审计有关规定, 规范监督检查机制,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二是针对财务管理不规范,违反规定滥发各类奖金、补助情况,我县专门召开会议,部署整改工作,对巡视发现三个镇存在 “三公”经费偏高、征地拆迁工作经费使用不规范和发放奖金补助名目多等问题进行核查,并及时责成相关人员将违规领取的津贴补贴退还公家。同时,对全县各级 各部门的津贴补贴进行清理清查,特别是对2015年全县统一津补贴后,对违反规定乱发津补贴的,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2、关于“公款消费名目繁多,违反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巡视组指出某单位近三年公款消费名目繁多,违反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后,我县多次召开会议研 究部署,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对该单位进行审计和清产核资。目前,已撤销该单位,对违反规定款项进行了清理。下来我县将认真组织学习中央八项规定,严格执行 《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加强对“三公”经费的监督检查,加大对违反廉政准则有关规定行为的查处力度。

3、关于“个别领导违反廉洁自律准则等有关规定,私设“小金库”问题。由县纪委牵头组成调查组,对违反廉洁自律准则等违纪违规行为的3个单位进 行立案调查,对相关责任人作出党纪政纪处分,追缴违纪款。同时,责令相关单位完善财经制度,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的教育管理,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八小时以 外”活动监督管理,牢固树立廉洁从政意识。

4、关于“党政领导办公用房超标”问题。按照上级文件要求,对全县办公用房进行核查,县党政领导带头整改,纠正存在的问题。县党政领导班子17 名成员整改前办公用房总面积778.3平方米,整改后总面积401.51平方米,达到上级规定标准。此外,加强对各单位领导干部尤其是新调整领导干部办公 用房面积的监督检查,7月中旬对全县15个镇(场)和县直单位办公用房情况开展督查,15个镇(场)和县直单位办公用房未发现超标现象。今后,我县将严格 按照有关规定,进一步规范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办公用房的日常管理工作。

(四)选人用人方面存在的问题。

1、关于近三年提拔干部存在的问题。对省委巡视组反馈的提拔科级干部过于集中、提拔非领导职务较多、科级领导干部交流轮岗比较频繁的问题,我县 进行了认真自查。一是已于2015年9月底前对全县超配的非领导职务进行全面消化整改。二是制订并严格执行《大埔县县委常委会讨论干部的若干规定》、《大 埔县县管干部交流轮岗规定》。三是认真贯彻执行《中组部、中央编办、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严禁超职数配备干部的通知〉的实施方案》、《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 若干规定(试行)》、积极推进《县级以下机关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落实。四是进一步加强干部选拔任用政策规定的学习及执行。通过召开县委常委会议、 中心组理论学习和专题学习会,组织县级领导干部、镇(场)和县直单位正职、组织人事干部学习干部选拔任用政策相关规定。

2、关于违规调任公务员问题。对巡视组指出的超职数调任3位公务员、超年龄调任1位公务员的问题,我县认真进行调查核实,对相关人员作出组织处 理或纪律处分,切实加强纪律教育,杜绝类似现象再次发生。对超年龄调任的公务员,已进行岗位调整,不保留公务员身份。今后,我县将严把调任公务员初审关, 切实按照《广东省国家公务员调任、转任工作暂行办法》办理公务员调任,对不符合调任规定的一律给予清退,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3、关于专项整治工作遗留的问题。对省委巡视组提出的超职数配备干部消化不彻底的3位同志、个别单位党组(党委)超职数配备党组(党委)成员、 公务员兼任事业单位职务人员较多问题,我县进行认真调查核实。一是对超职数配备干部消化不彻底的3位同志中的1位免去兼任职务,另外2位重新规范非领导职 务称谓。二是对我县县级层面党组(党委)设立、职数核定、党组(党委)成员配备等进行了一次全面清理规范,对超配的党组成员进行了消化整改。三是对公务员 在事业单位兼任领导职务的其中2位同志进行岗位调整。四是开展“消化超职数配备干部”回头看,进一步核查我县是否存在超职数配备干部消化不彻底的情况。

4、关于干部档案管理及审核方面的问题。对省委巡视组提出的干部档案管理不规范、对2位同志的“三龄两历”审核不够严格的问题,我县进行认真调 查核实。干部档案管理方面,一是抽调相关单位人员对全县各管档单位档案管理、审核情况进行集中检查;二是责成有关单位将本系统工人档案按规定进行审核、整 理,按时完成整改;三是举一反三,要求全县管档单位,对档案库房的防火、防潮、防蛀、防盗、防光、防高温等情况进行自查,并对所管档案进行排查梳理,查找 存在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四是加强信息建设,建立各单位档案工作联系制度,建立全县档案联络员花名册。

对“三龄两历”审核不够严格的2位同志,一是对1位同志的学历、1位同志的出生年月按照档案审核规定进行重新认定。二是根据认定后的情况,对2位同志进行岗位调整,对其中1位同志进行诫勉谈话。

三、分类处置快查快结,迅速办理巡视交办事项

我县高度重视省委巡视组交办信访件和问题线索的处置工作,建立工作台账,细化分类处置,落实包案责任,限定办结时限。至目前,省委巡视组移交我 县办理群众来信、来电、来访共248件次已基本办结,办结率98.3%;正在处理的均为历史遗留问题。转交给纪检部门核查的问题线索142件已全部查结, 提出了具体处置意见,处置率达100%,其中立案44宗44人,党纪政纪处分30人,追究法律责任5人,诫勉谈话17人,批评教育17人,发出监察建议书 5份,收缴违纪金额93.679万元。

四、常抓不懈久久为功,深化巩固巡视整改成果

目前,我县的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但还有一些整改领域、整改成效与省委巡视组要求,与人民群众的愿望还有一定差距。下一步,我县将强化源头治理,突出标本兼治,敬终如始,持续用力,切实把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到实处。

(一)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全面落实“两个责任”。

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县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加强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领导,严肃查处腐败案件,坚持零容忍,有线必理、有案必查、有腐必惩。

(二)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继续推进整改工作。

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对尚未全部完成或需要逐步解决的,按照既定整改时限和整改措施,紧盯不放,直至整改完毕;对整改工作质量不高、效果不明显的,分析原因、解决困难,确保每个问题整改落到实处。

(三)坚持标本兼治、突出预防,着力构建长效机制。

全面总结巡视整改工作经验,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注重新制度与现有制度的衔接,该完善的尽快完善、该废止的及时废止,着力构建相互衔接、相互配套的长效机制,巩固整改成果。

(四)坚持转化成果、服务建设,营造良好发展环境。

将整改工作同全面贯彻落实省、市委决策部署紧密结合起来,同建设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紧密结合起来,切实把整改成果转化为全县上下改进作风、加快发展的强大动力,推动红色大埔实现绿色崛起。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联系电话:0753-5533128

邮政信箱:梅州市大埔县委县政府大院,大埔县党廉办

邮政编码:514299

电子邮箱:db5521006@126.com

中共大埔县委

2016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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