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民心合一 鱼水情更浓

   2016-07-31 梅州日报27
核心提示:一座座双拥楼、一条条双拥路、一片片双拥林,双拥之花在我市四处绽放。7月29日,全国双拥工作领导小组、民政部、中央军委政治工

一座座“双拥楼”、一条条“双拥路”、一片片“双拥林”,双拥之花在我市四处绽放。7月29日,全国双拥工作领导小组、民政部、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在北京召开全国双拥模范城(县)命名暨双拥模范单位和个人表彰大会,我市再次获得“全国双拥模范城”殊荣,实现了“两连冠”。

实现“五个100%”

这里,是一块双拥热土。昔日,军民互助让梅州在中国革命史上留下浓墨重彩的一笔,也成就了梅州“红色苏区”之名,留下了红色交通线、中共南方工 委、三河坝战役遗址等众多红色印记。如今,梅州全市优抚对象20多万人,有火箭军、航空兵部队和海军“梅州舰”等20个团以上驻军单位。

这里,有光荣的双拥传统。我市曾在2001年、2004年、2008年和2011年连续四届被省委、省政府、省军区命名为“双拥模范 城”;2012年2月,被全国双拥工作领导小组、民政部、解放军总政治部命名为“全国双拥模范城”;2015年,再次争创“全国双拥模范城”被写进了政府 工作报告。而就在7月29日,我市再次获此殊荣。

这里,落实优抚安置政策一直走在全省山区市前列。目前,我市实现了“五个100%”的目标:优抚对象的抚恤补助标准均不低于中央和省的规定标 准,并100%得到兑现;根据优抚对象医疗保障政策规定,为符合享受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待遇的对象100%办理了相应的医疗保险和享受相应医疗待遇;全市退 役士兵安置率100%;军队离退休干部接收安置率达100%;驻军随军家属接收安置率达到100%。

这里,拥军优属工作更加扎实。“八一”建军节的走访慰问已成常态,双拥系列活动层出不穷,各类抚恤补助标准的长效自然增长机制已形成,建立健全 了《梅州市随军家属安置实施办法》《梅州市拥军优属实施办法》《梅州市优抚对象、义务兵家属优待办法》《梅州市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实施办法》,使拥军实现了 法制化、制度化。

努力建设“第二故乡”

每年学雷锋纪念日、“3·15”便民日及重大节假日,驻梅部队官兵走上街头,开展科技咨询、电器维修、医疗服务、理发等便民服务活动;去年的 “5·19”、“7·14”、“8·17”抗洪救灾行动,“12·4”特大交通事故抢险救援,以及今年 “3·21”梅江区东山谷碧桂园附近厂房水灾事故救援、“5·1”梅江区万象江山旁老房水灾救援等,危难时刻,总有官兵们战斗的身影;义务献血等公益事 业,驻梅部队官兵永远是最活跃的一群人,2015年以来,仅梅州市公安消防支队官兵献血量就达60000多毫升;在S223线长达2.3公里的山坡上的近 十多万棵树苗,就是96169部队官兵种下的“共建林”。在关键时刻发挥关键作用,哪里有需要,哪里就有子弟兵,这是驻梅官兵对这一方百姓的最诚挚回报。

目前,全市军民共建单位有97个,其中有85个被县以上单位评为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2015年6月,市长谭君铁获得广州军区“国防之星”荣 誉称号;2014年9月,梅县区区委书记张文广当选全国国防后备力量建设十佳新闻人物。今年,张宇鹏、钟光庆、刘广明等获评为全省“爱国拥军模范个人”, 张伟被评为全省“拥政爱民模范个人”。

(李艳良 杨河清 谢珊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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