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统计局日前公布了我市根据201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推算的常住人口主要数据。数据显示,截至2015年末,我市常住总人口为434.08万人。与 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总人口424.01万人相比,五年间共增加10.07万人,增长2.37%,年平均增长率为0.47%。
具体 来看,2015年末,全市共有家庭户117.91万户,平均每户家庭的人口为3.63人,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3.68人基本持平。男性人口 为214.78万人,占49.48%;女性人口为219.30万人,占50.52%。总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由2010年第六 次全国人口普查的100.40下降为97.94。在年龄构成方面,老龄化人口所占比例有所上升。其中,0至14岁人口为87.98万人,占 20.27%;15至64岁人口为293.58万人,占67.63%;65岁及以上人口为52.52万人,占12.10%。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 查相比, 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例上升了1.87个百分点。
记者对比发现,同2010年相比,我市人口文化程度在不断地提升。每10万人中具 有大学教育程度的人数由4367人上升为4955人;具有高中教育程度的人数由16231人上升为18434人。截至2015年底,我市具有大学(指大专 及以上)教育程度的人口为21.51万人;具有高中(含中专)教育程度的人口为80.02万人。
据调查推算,全市常住人口中,居住在城镇的人 口为207.45万人,占47.79%;居住在乡村的人口为226.63万人,占52.21%。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我市城镇人口增加了 25.08万人,乡村人口减少了15.01万人,城镇人口的比例上升4.78个百分点。现居住地与户口登记地所在的县(市、区)不一致且离开户口登记地半 年以上的人口为20.90万人,占4.81%。
据了解,按照中央和广东省的部署,我市于2015年11月1日进行了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工 作。此次调查以全省为总体,县(市、区)为子总体,采取二阶段、分层、概率比例、整群抽样的方法,最终调查人口为20.41万人,其中常住人口为 15.28万人,占全市常住人口总量的3.52%。(记者李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