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李盛华 通讯员谢碧娟)当下,因为吸毒引发的犯罪案件越来越多,一些“瘾君子”通过偷抢的方式解决毒资问题。近日,丰顺县人民法院审结了两起“瘾君子”因没钱吸毒而实施抢夺的案件,两名被告人罗某东、马某山因犯抢夺罪分别被判刑。
据查,今年2月12日至2月28日期间,罗某东驾驶摩托车分别在丰顺县汤坑镇、揭东区新亨镇等地实施飞车抢夺4起,共抢夺现金2800多元、手 机3部以及身份证、存折、银行卡若干。据了解,他专门选择那些习惯将手提包、环保袋放置在摩托车或自行车车头的女子为目标,并且屡试不爽。2016年3月 5日,丰顺县公安局民警在汤南镇一批发部旁将罗某东抓获归案。经查明,2008年至2014年期间,罗某东曾经因为吸食毒品被强制隔离戒毒两次,2014 年10月因犯盗窃罪被判刑1年3个月。丰顺法院对该抢夺案审理后,依法判处罗某东有期徒刑2年,并处罚金8000元。
2016年4月14日上午,被告人马某山在丰顺县汤坑镇,趁被害人匡某不注意,将其手中的黑色钱包抢走,共抢得现金1500元及手机1部。 2016年4月20日,马某山在汤坑镇一出租屋内被民警抓获归案。经查明,马某山分别于2006年、2008年、2012年因犯抢夺罪、诈骗罪、盗窃罪被 判刑,2014年8月因吸毒被强制隔离戒毒2年。丰顺法院审理该案后,以抢夺罪判处马某山有期徒刑10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