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出台鼓励社会投资工作方案 十二大领域向社会资本开放

   2016-06-05 梅州日报27
核心提示:本报讯(记者李跃)记者昨日获悉,我市日前出台了《梅州市创新重点领域投融资机制鼓励社会投资工作方 案》,鼓励社会资本特别是

本报讯 (记者李跃)记者昨日获悉,我市日前出台了《梅州市创新重点领域投融资机制鼓励社会投资工作方 案》,鼓励社会资本特别是民间资本参与和扩大民航和港口基础设施建设、铁路建设运营和交通运输枢纽及交通智能化项目建设等十二大重点领域投资,促进重点领 域建设,充分发挥社会资本在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补短板等方面的积极作用。

《方案》提出,要建立健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机制。要发挥政府投资的引导带动作用,优化政府投资方向,要根据不同项目情况,通过投资补助、基金 注资、担保补贴、贷款贴息等方式,支持社会资本参与重点领域建设。充分利用创投引导、股权投资等方式发挥财政资金杠杆作用,吸引保险资金、银行资金进入基 础设施等领域;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加强合作项目管理,增强公共产品的供给能力和供给效率,健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制度体系;要规范基 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保障符合条件的各类投资主体公平进入特许经营领域。

《方案》明确,我市要充分发挥政策性投资基金的引导作用和政策性金融优势,加大股权债券直接融资力度,加强政银企对接,探索创新信贷服务,推进资产证券化和农业金融改革,完善收益权属流转和交易机制,创新融资方式、拓宽融资渠道。

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投资

◆民航和港口基础设施建设

◆铁路建设运营

◆交通运输枢纽及交通智能化项目建设

◆市政基础设施建设运营

◆生态环保项目建设运营

◆农业和水利工程建设运营

◆创新平台建设

◆重大区域平台建设

鼓励社会资本加大投资

◆公路建设

◆能源设施

◆信息基础设施

◆社会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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