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李盛华 通讯员谢碧娟 刘世汀)丰顺县的两名妇女因为农田过水问题发生争执并打架,其中一名妇女杨某宏将对方的左手食指咬断,后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近日,丰顺县人民法院对这起案件作出一审宣判,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被告人杨某宏有期徒刑10个月,缓刑1年。
杨某宏和张某莲两人均是家庭主妇,两家的农田相邻。2015年8月24日下午,杨某宏的丈夫放水灌溉农田时不小心将张某莲农田里木薯淹没,为 此,张某莲到杨某宏家理论。因言语不和,杨某宏与张某莲互相抓住对方的头发开始厮打在一起,杨某宏用嘴咬住张某莲的左手食指,并将其左手食指上半截咬断, 血流不止。张某莲被送往附近的诊所进行治疗,经鉴定,她的损伤程度评定为轻伤二级。后来,杨某宏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案发后,杨某宏与张某莲经调解达成一 致,杨某宏一次性支付给张某莲医药费等费用共5万元,并取得了张某莲的谅解。同时,公安机关也对张某莲殴打他人的行为作出了行政拘留3日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