蕉岭逾八成自然村建村民理事会

   2016-05-08 梅州日报20
核心提示:本报讯蕉岭县针对山多人稀、居住分散,村委会管理不便、基层治理任务重等实际问题,创新基层民主治理,全面深化农村改革,极大地

本报讯 蕉岭县针对山多人稀、居住分散,村委会管理不便、基层治理任务重等实际问题,创新基层民主治理,全面深化农村改革,极大地激发农村内生动力,促进了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在近日召开的全省深化农村改革工作会议上,蕉岭县作为全省五个大会发言单位之一在会上作经验介绍。

近年来,蕉岭县抓住国家农村综合改革示范试点机遇,积极探索创新基层民主治理,建立了以强化村党组织核心作用为基础,发挥协商议事会、村民委员 会、监督委员会“三元”功能的“一核三元”农村组织体系;同时组建村民理事会,引导群众自我管理服务。为此,蕉岭县不断强化村党组织的领导、组织、管理和 综合处理能力,并推选德高望重、能力强、热心公正的村(组)干部、党员、村民代表、乡贤等组成村民理事会,制订了《推进村民理事会建设工作方案》。目前, 该县有80.7%自然村建立村民理事会。

此外,该县还引导村民理事会介入农村垃圾和污水整治、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管理等,倡导“自己的家园自己建、自己管”,通过“一事一议”协商议事, 实现村中重大事务由村民共同商议、共同决策。去年,该县村民理事会共参与环境整治、基础设施建设等民生实事747件,共筹集新农村建设资金3980万元, 动员拆除危旧房19.6万平方米,建设休闲公园广场等基础设施181个,全县涉农矛盾纠纷逐年下降,村民生活更加文明和谐。

(涂永平 陈晓光 黄麟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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