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县金柚获 地理标志商标

   2016-05-08 梅州日报31
核心提示:本报讯梅县金柚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日前获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正式注册,成为梅县区第一个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也是我市继平远慈橙大埔

本报讯 “梅县金柚”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日前获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正式注册,成为梅县区第一个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也是我市继“平远慈橙”“大埔青花瓷”后的第三个地理标志证明商标。

近年来,梅县区积极实施商标品牌战略,大力培育农产品商标,提升产品的知名度和附加值。工商部门全力扶持和指导商标申请注册人梅县水果流通协会做好商标设计、申请注册、规范金柚种植管理制度、 制订“梅县金柚”证明商标使用管理办法等工作,完善相关申报材料。

“梅县金柚”于2006年获得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2014年6月,梅县区开始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申请“梅县金柚”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经 过一年多的资料整理和收集,最终通过了初审。商标注册成功后将使农产品告别“有品名无品牌”时代,提高产品知名度。该区今年将重点加强“梅县金柚” 证明商标管理工作,全面提高产品市场竞争力,进一步推动农村经济快速发展。

(优生 张柯 干勤 常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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