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严海苑 通讯员唐智华 实习生周文君)有关婴儿食品的质量安全总是触动着家长们的敏感神 经,如何才能给孩子提供安全的食品,成为众多家长关注的问题。近日,梅城市民杨先生向本报“民生一线”栏目反映,称梅城市场有一些“加工婴儿米粉”的商店 会出售已搭配好的据说含有多种杂粮的米粉,他担心这些米粉的质量问题,希望记者调查了解相关情况。
自制婴儿米粉销量不错
连日来,记者走访梅城市场发现确实有一些“加工婴儿米粉”的商店。在梅城江南梅新路一家店里,记者看到,除了莲子、淮山等原材料整齐地摆放在货 架上外,还有不少已制成的“婴儿米粉”在架销售,店铺里还放置着打磨机。“我们不接受加工,卖的都是磨好的粉。一般保质期为3至5个月,没有添加剂,原料 都是经过挑选的。食品药品监督部门也会检查,产品质量可以放心。”工作人员介绍,店内米粉每斤价格在18元至30元不等,产品销量不错。记者走访另外两家 店了解到,他们出售磨好的粉,也接受“来料”加工,加工费最低2元/斤。
“我的朋友经常购买这种商家自制的米粉给孩子吃,现在我们的孩子也快到添加辅食的月龄。作为家长,就担心店主将一些劣质原材料放进去,或者米粉 放置时间过久仍在销售。”市民杨先生家有2个多月大的宝宝,再过一段时间就开始添加辅食了,涉及到宝宝的“口粮”安全,他非常谨慎。他希望,记者能帮忙了 解这类小作坊的经营许可、安全监管等问题。
在小作坊买米粉要谨慎
记者从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了解到,去年实施的《广东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明确规定了食品小作坊的定 义,要求食品小作坊在生产加工前应当向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申请食品小作坊登记证,证中应当载明食品小作坊名称、地址、经营者姓名、生产经营食品的 种类等信息。根据《条例》,销售食品小作坊生产的散装食品,应当在散装食品的容器、外包装上清晰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食品小作坊的名称或者 标志及联系方式等。
对于“加工婴儿米粉”的经营者,工作人员表示平时都有监管。其中,一种只是代加工、现场制售的经营者,这并不属于食品小作坊,市民购买时应注意 查看有无《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等证件。另一种是直接出售谷物粉类制成品的经营者,则需查看有无《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食品小作 坊登记证》等证件,同时留意食品包装上或者储存位置、销售容器是否有标注食品小作坊登记证编号,最好索要相关票据,以更好地维权。此外,工作人员介绍,为 更好地规范食品小作坊生产行为,保障市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目前,我市已根据省相关法规结合我市实际研究起草了《梅州市市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禁止生产加 工的食品品种目录(2016版)(征求意见稿)》,市民可登录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了解具体内容。征求意见稿通过后,将禁止食品小作坊生产加工目录中 的食品。工作人员表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将按规定对食品小作坊进行巡查、抽检,及时发现并查处不合格食品,依法公布相关抽检信息,消除食品安全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