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李艳良)我市近日印发了《梅州市新时期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三年攻坚驻村工作队和第一书记选 派管理工作意见》,将选派36名优秀中层干部担任市直和中央、省属驻梅单位帮扶的相对贫困村驻村工作队队长兼帮扶村第一书记,选派272名正科级干部担任 广州市定点帮扶的相对贫困村的第一书记兼驻村工作队副队长。
经省认定,我市新时期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三年攻坚的相对贫困村共349个,其中梅江区10个,梅县区32个,兴宁市58个,平远县20个,蕉岭县 19个,大埔县57个,丰顺县61个,五华县92个。我市36个市直和中央、省属驻梅单位将定点帮扶36个相对贫困村,省直单位定点帮扶41个相对贫困 村,广州市定点帮扶272个相对贫困村。
《意见》要求,对市直和中央、省属驻梅单位帮扶的相对贫困村,由定点帮扶单位选派1名优秀中层干部担任驻村工作队队长兼帮扶村第一书记,可选派 多名干部驻村协助帮扶工作;对广州市对口帮扶的相对贫困村,由我市选派1名优秀正科级干部(企业中层干部)担任帮扶村第一书记兼驻村工作队副队长。驻村工 作队队长和第一书记任期一般为3年。
市扶贫开发局副局长黄光华介绍,5月初,市扶贫开发局将组织驻村工作队成员和第一书记集中培训,明确驻村工作的目标、任务和要求。培训结束后,驻村工作队成员和第一书记将立即进村开展工作。下一步,我市还将出台相关文件,组建驻镇帮扶工作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