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育场馆向社会开放惠及群众 我市11所学校成省示范单位

   2016-03-02 梅州日报71
核心提示:本报讯(见习记者李胜发)昨日,记者从广东省教育厅官网获悉,省内学校体育场馆向社会开放已经迈出了第一步全省220所大中小学成

本报讯 (见习记者李胜发)昨日,记者从广东省教育厅官网获悉,省内学校体育场馆向社会开放已经迈出了第一步——全省220所大中小学成为开放示范单位,其中我市嘉应学院与梅州市学艺中学、梅江区城北镇中心小学等10所中小学校(共11所学校)位列其中。

记者了解到,示范单位要有两个以上体育项目的体育设施向社会开放,学校的体育场馆设施与学校教学区、学生宿舍区和生活区相对封闭隔离,在不影响 学校正常教学秩序和基本满足学校师生课外体育锻炼、训练和比赛需要的基础上,体育设施向社会开放;公休日、法定节假日、寒暑假等开放时间每天不少于6小 时;体育场馆设施对伤残人士、老年人凭证实行免费或低收费开放。据悉,每个示范单位每年可获得10万元体育彩票公益金资助,连续资助两年,资助基金用于学 校体育场馆向社会开放所需支出。

据了解,去年9月发布的《梅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的实施意见》指出,要盘活场馆存量资源,落实各级各类公共体育设施免 费或低收费开放,鼓励和支持学校体育场馆向社会开放;到2025年,具备开放条件的公办学校体育场馆向社会开放比例达到70%。记者从市体育局获悉,截至 去年,我市有106个公共体育场馆已实行免费或低收费开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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