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李盛华 通讯员卢燕燕 刘恩德) 丰顺男子吴某苏赌博输光便偷车卖钱,杨某福则贪图便宜买下了赃车,结果过了几个月后被车主认出。近日,丰顺法院以盗窃罪判处吴某苏有期徒刑9个月,并处罚 金5000元;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杨某福拘役2个月,缓刑4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
2015年4月27日,吴某苏在汤坑镇参与赌博,输得连坐公车回家的钱都没有了。他步行回家,途中看到一名女子把一辆女装摩托车停在超市门口后 离开,并没有上锁。吴某苏打起了这辆摩托车的主意,上前确认摩托车没有上车颈锁后,便将摩托车推走,随后到一间熟人开的修车店换了锁头。5月9日早上,吴 某苏又去赌博,很快又将钱输光,便想用偷来的那辆摩托车卖掉换钱。摩托车恰好没油,吴某苏推着摩托车,边走边寻找买家。走到一间音响店门口时,吴某苏问店 主杨某福是否要购买摩托车,500元即可。杨某福查看了摩托车,经过询问得知吴某苏并没有这辆车的合格证、发票等证件,心里有点怀疑,但对这样的价格又有 点心动。经过一番讨价还价,双方最终以300元的价格成交。
赃车卖出,没想到很快与车主相遇。2015年9月25日晚上7点多,车主吴女士经过杨某福的音响店时,看到店门口停放的女装摩托车很像自己被盗 的,便上前询问。得知这辆车是别人推到店里卖的之后,吴女士拿来相关证件核对,发现这就是自己的车,于是便报了警。丰顺县公安局分别于2015年9月28 日和10月8日将杨某福和吴某苏拘传至派出所接受调查。事后经鉴定,吴女士被盗的摩托车价值5057.2元。
丰顺法院对该案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吴某苏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秘密手段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被告人杨某福明知是犯罪所得的赃物而予以收购,其行为已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依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遂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