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人被处“终身禁驾” 发生事故致人死亡后逃逸是主因

   2016-02-04 梅州日报89
核心提示:本报讯 (记者李盛华 通讯员王志强)近日,市公安交警部门公布第二批终身禁驾名单,7人因酒后驾驶致人死亡、交通事故致人死亡逃

本报讯 (记者李盛华 通讯员王志强)近日,市公安交警部门公布第二批“终身禁驾”名单,7人因酒后驾驶致人死亡、交通事故致人死亡逃逸等原因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身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记者查阅这份名单发现,这7人中驾龄最长的是12年,也有驾龄才1年的新手,准驾A2(牵引车)、B2(大型货车)车型的各有1人,5人准驾 C1(小型汽车)车型。交警部门介绍,在这批名单中,有3人曾醉酒后驾驶致人死亡,构成犯罪,另外4人系交通事故致人死亡后逃逸。终身禁驾意味着终身不得 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包括摩托车驾驶证,如果还继续驾驶机动车,那就是无证驾驶。按照规定,相关部门可对其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并处15日以 下拘留。

交警部门提醒广大驾驶员安全文明驾驶,若造成交通事故,切勿逃逸,要及时报警、协助抢救伤员并保护好事故现场,为自己和他人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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