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梅州城区禁放区域划定 范围较去年扩大

   2016-02-04 22
核心提示:本报讯(记者陈潮华 通讯员管文琪)记者从市公安局获悉,今年春节、元宵期间,公安机关将进一步加大城区禁放工作的宣传和执法力

本报讯 (记者陈潮华 通讯员管文琪)记者从市公安局获悉,今年春节、元宵期间,公安机关将进一步加大城区禁放工作的宣传和执法力度。

今年梅州城区禁放区域划分为:

(一)东起饶公桥经周溪河→老铁路桥(周溪村入口)→周溪村道→富乐花园→新规划大道(入千佛塔老路口)→学子大道→S223线→芹洋半岛沿梅江河岸→至广州大桥;

(二)南起经广州大桥→世界客都大道→至客都大桥;

(三)西起经客都大桥→梅县区剑英大道→205国道广梅南路→乌仙村道→程江河堤交界处→程江河→锭子桥→环市西路→至环市北路;

(四)北起经环市北路→月梅205国道→嘉应学院北围墙→至饶公桥。此外,各县(市、区)城区也都划定了禁放区。

据了解,2015年春节、元宵期间,市公安局和梅县、梅江区公安分局以及基层派出所共教育、制止在禁放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者150多人次,治安处罚3人。全市没有发生因燃放烟花爆竹造成的严重伤人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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