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定:梅州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于2016年1月20日在梅州城区召开。建议会议议程是:
1、听取和审议梅州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
2、审查和批准梅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
3、审查和批准梅州市201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6年计划草案的报告及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4、审查和批准梅州市2015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6年预算草案的报告及2016年市本级预算;
5、审议梅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提请审议《梅州市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草案)》的议案;
6、听取和审议梅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7、听取和审议梅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8、听取和审议梅州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9、补选梅州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
10、通过梅州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和委员人选;
11、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