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成立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委员会

   2015-10-28 梅州日报18
核心提示:昨日下午,市长谭君铁主持召开市城乡规划委员会2015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梅州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委员会章程》等议题。为保护

昨日下午,市长谭君铁主持召开市城乡规划委员会2015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梅州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委员会章程》等议题。

为保护、传承和弘扬优秀历史文化,建设有历史记忆、文化脉络、地域特色的美丽城镇,推进新型城镇化发展,根据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相关法律、法规,我市成立了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委员会,协调、指导、监督名城、名镇、名村、历史文化街区、传统村落、历史建筑等文化资源的保护、规划、开发利用和管理工作。

谭君铁指出,珍重历史印迹、延续城市文脉,有利于塑造城市灵魂、彰显客都特色,成立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委员会是提升我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工作的重 要举措,要树立强烈的文化自信和保护自觉,切实增强责任担当和使命意识,做到敬畏历史、敬畏文化、敬畏先人,把不可再生的历史文化资源传承好、利用好;要 强化规划引领、突出保护重点、健全保护体系、加大必要投入,以务实的举措和高效的运作机制推动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工作再上新台阶。

会议还审议通过了梅州市梅江区林风眠小学(实验小学)、中国联通广东梅州通信综合楼等一批项目的修建性详细规划。谭君铁指出,城市规划既展现地 方经济社会发展的成果,也反映地方干群的智慧和眼界,要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不断创新规划理念,推动城市规划由单纯的技术规划向综合的系统规划转变,真 正发挥科学规划的引领作用。要牢固树立绿色、低碳发展理念,把推广应用新技术、新材料和传承历史文化紧密结合起来,努力提高设计水平、丰富艺术内涵、提升 服务功能,建设更多弘扬优秀客家文化、彰显时代特征的传世佳作。

副市长李远青、史明锋,省城乡规划督察员丁有忠,市政府秘书长、办公室主任朱国城,市城乡规划委员会全体成员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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