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上午,梅州市中院对备受关注的梅州市梅江区城隍庙命案作出一审宣判,入室杀害两名大学退休老人的李某英,因犯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经济损失7.6万余元。
借钱不成夺两命
法院审理查明,2014年8月27日17时许,被告人李某英到梅州市梅江区金山城隍庙某号,向住在一楼的老邻居李某芳、黄某珍夫妇借钱,被婉 拒。李某英回到同一栋楼三楼的旧居,想到自己工作处处碰壁,处境艰难,李某芳、黄某珍有能力却不肯借钱给他,遂产生打人发泄的念头。
于是,李某英从三楼房内拿了一把铁锤来到一楼,见黄某珍正在洗碗,便持铁锤朝其头部猛击三四次,致黄某珍当场倒下。李某芳闻声走过来,李某英又持铁锤朝李某芳头部猛击四五次,致李某芳倒地。
李某英进入房间内出来时见黄某珍扶着桌子想站起来,又冲上去持铁锤朝其头部猛击三四次,再次致黄某珍倒地后回到三楼将铁锤扔到楼旁巷道内,随后离开现场。
受审称被说“没用”
据了解,李某英作案时年仅21岁。2014年春节之后,连换了三份工作仍不满意的李某英待业在家,但每天仍装成上班的样子,还按时给家里交生活费。
李某英称,自己透支了信用卡5000多元无力偿还,因担心被银行报警立案便四处借钱,并找到李某芳夫妇,提出借2500元,没想到被拒绝,还被说“这么大的人了,还要借钱,很没用”,李某英觉得自尊心大受打击。
被杀害的李某芳是一位大学退休教师,已经80岁,其妻黄某珍63岁,也是大学退休职工,两位老人退休后一直居住在城隍庙的老房子里,遇害后第三天才被前来探望的女儿发现。
事发后,受害人的家属向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李某英赔偿各项损失共120万多元。梅州市中院依法审理后,作出上述一审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