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黄焱 通讯员陈颖通)昨日,梅江区对辖区内无证经营的小餐饮店开展了联合整治行动,规范食品经营行为,筑牢食品安全卫生基础。据悉,专项整治行动将持续至10月底。
此次行动由梅江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联合市城监支队,以及区环保、供电、公安、水务等单位开展。据“巩卫”复审办工作人员介绍,此次行动以今年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为依据,整治行动将持续2个月。
记者在行动中发现,无证经营的小餐饮店大多位于背街小巷,有些无门店经营,有些厨房没有安装防尘、防蝇、防鼠等“三防”设施,因而不完备办理 “餐饮服务许可证”条件。有些店铺则是餐饮服务许可证过期后一直未换。按照新《食品安全法》规定,未经许可从事食品、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活动的,处 2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或处货值金额5倍以上10倍以下罚款。
据了解,从事餐饮服务的单位必须同时具备工商营业执照、餐饮服务许可证方可进行营业。餐饮服务许可证3年一换,同时从业人员必须具备健康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