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严海苑
到健身房锻炼,不仅没起到强身健体的效果,反而因闻到异味而头晕难受,这让梅城的杨女士(化名)非常气恼。“刚装修的新房都要通风放置几个月才入住,这健 身房刚装修好就试业,不知是否符合相关规定?”日前,杨女士向本报“民生一线”反映了她的遭遇,希望记者帮忙调查了解相关情况。
消费者
健身不成怕“伤身”
杨女士介绍,今年8月中旬,她在梅县区某超市买东西时收到某健身连锁梅州江北店的宣传单,虽然该健身店当时还在装修,但办卡价格较优惠,便花 1680元办了一张时效为两年的会员卡。“9月2日晚,我过去发现很多人在里面锻炼。当时我去了跳操房,里面也有好多人,因下雨天气凉没开空调。我跳了一 下就觉得头晕,直到第二天还不舒服。”杨女士说,她在健身房一共待了一个半小时左右,但真正运动可能只有30分钟。想到新房都需放置3个月至半年才能入 住,该健身房8月下旬刚装修好,如今那么快就试业,空间密闭人又多,她很担心会影响身体健康。“我上网查资料发现,按规定健身房是不可以刚装修好就营业 的。”她希望,健身房要依法依规经营,同时适当控制人数,做好通风工作,保证良好的健身环境。
如何保证健身场所的空气流通?健身房的工作人员称,健身房内用的基本是不含甲醛的环保材料,而且他们设置有对外窗口、中央空调和新风换气设备, 能保证室内空气流通,市民可放心锻炼。至于锻炼后出现头晕的情况,工作人员解释,这可能与锻炼者体质有关,也可能与锻炼过度有关,不一定是环境引起的不 适。
相关部门
健身房需“持证”经营
记者从市卫生监督所了解到,根据《广东省卫生厅关于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发放的管理办法》规定,游泳场(馆)、健身室等体育场所需办理公共场所卫 生许可证。取得许可证之前,相关健身场所等需委托疾控部门对场所卫生、空气质量等进行检测并得出检测或评价报告,健身场所再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提交卫生许 可证申请表、公共场所卫生检测或者评价报告等资料,相关部门将对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严格细致的检查,直到各项卫生指标达到相关规定标准才能颁发卫生许可 证。据介绍,目前梅城(含梅县区)已办理卫生许可证的健身房卫生状况良好,室内空气质量、噪声、照明、器械清洁消毒及室内禁烟均符合卫生要求。
那么,该健身连锁梅州江北店有无卫生许可证?记者发现,店内只悬挂了工商营业执照,并无卫生许可证。对此,工作人员解释,他们正在申请办理卫生许可证,目前只是“试业”阶段,市民进店不用交费就可体验各种课程,等到相关证件下来后,他们才会正式营业。
梅县区卫生监督所相关工作人员表示,经检查该健身店未办理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未进行公共场所卫生监测评价,且从业人员无健康有效证明。目前, 已下达了卫生监督意见书,要求其开业前办好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等相关工作。工作人员表示,将加强监管,如果该店未取得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依然擅自营业,将 依法对其进行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