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市城乡规划局组织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电梯加装公司负责人、梅城小区业主代表等召开《梅州城区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管理规定(试行)》(送审稿)听证会。接下来《规定》获市政府批准颁布实施后,将有效解决既有住宅增设电梯难问题。
市民关注旧楼增设电梯
近年来,有不少市民希望在自己原有住宅楼加装电梯,然而由于业主意见不统一,我市又没有出台相应的管理规定,能成功加装电梯的住宅楼并不多。 “原有楼梯房,低楼层值钱,加装电梯后,高楼层反倒吃香,加上担心有噪声、影响采光,低楼层一般不同意加装电梯。此外,一些高楼层住户因邻里关系不好等原 因,欲加装电梯也遭到反对。”市民罗女士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一栋楼只要有一户不同意,就无法加装电梯。”
虽难实施,但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是 市民改善生活条件的迫切需要,也是市民关注的热点问题。今年“两会”期间,陈志云等6名人大代表联合提出了《关于出台多层住宅增设电梯具体指导意见的建 议》,该建议受到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被列为今年重点建议之一,并成立相关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市城乡规划局作为牵头单位,在前往中山、河源等市学习考察 和深入城区小区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广泛征求相关部门及法律专家意见,历时半年形成《规定》初稿。
2/3业主同意即可加装
《规定》(送审稿)明确,既有住宅是指梅州城区内4层及4层以上的多业主无电梯住宅。“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的意向和建筑设计方案应当充分听取拟增 设电梯所在物业管理区域范围内业主的意见,并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2/3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2/3以上业主同意。增设电梯拟占用业主专有部分 的,应当征得该专有部分的所有业主同意”,“影响相邻业主通风、采光、日照、通行等权益的,应与受影响相邻业主协商达成一致意见。”
听证会上,参会代表非常赞同“2/3业主同意可增设电梯”这一内容。“这照顾了大部分业主的利益,也增加了旧楼增设电梯的可行性。”一代表说。
增设电梯可使用公积金
《规定》(送审稿)还提出,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所需要的资金,可以根据所在楼层等因素,由业主按照一定的分摊比例共同出资,分摊比例由共同出资业 主协商确定。另外,业主(房屋所有权人)及其配偶可以申请使用名下的住房公积金、专项维修资金用于既有住宅增设电梯。这一条款受到了参会代表的称赞。
听证会上,参会代表还就能否进一步简化报建手续等问题提出了自己的看法。(记者练海林 通讯员黎为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