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罗诚浩 实习生张玉婷)近日,市民李先生向本报“民生”栏目反映,在梅县区卫生系统 幼儿园为小孩报名时,园方告知有收费的“兴趣班”。这让李先生感到疑惑:“我记得有规定幼儿园不能额外开设兴趣班,这个幼儿园开设兴趣班是不是违规?”李 先生疑惑地对记者说。
昨日,记者来到这家位于梅县区人民北路的幼儿园,发现不少家长正带着小孩在报名。记者从幼儿园工作人员处了解到,该幼儿园在正常的教学时间外开 设有兴趣班,小朋友可根据兴趣选择美术或者钢琴、舞蹈班,一个学期收费100元。在幼儿园门前,一位家长告诉记者,她的孩子今年6岁,已报名兴趣班学习钢 琴,之前也有参加幼儿园办的兴趣班。
对于这个情况,记者致电梅县区教育局,工作人员表示,按照省教育厅的有关规定,各类幼儿园是不能开办兴趣班,更不能以此为由进行收费。广东省教 育厅2007年下发的《关于加强幼儿园管理工作的通知》中明确规定,幼儿园不得举办实验班、特色班和兴趣班;而2012年广东省物价局、教育厅、财政厅关 于《幼儿园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实施细则中第13条也规定,除本办法规定的保教费、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外,各级各类幼儿园不得在保教费外以开办实验班、特 色班和兴趣班等为由,另外收取费用。
记者还从梅县区物价局了解到,民办幼儿园收费主要有三种,即保教费、伙食费和代收费。其中保教费主要根据幼儿园的成本和等级确定,代收费主要包括体检费、外出费和生活用品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