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爱生恨举刀弑妻未遂 一男子被判刑六年

   2014-08-05 60
核心提示:俗话说一日夫妻百日恩,但被爱恨情仇冲昏头脑的邓某却因夫妻感情纠葛,拿起了菜刀欲杀死妻子梁某。近日,梅县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

俗话说“一日夫妻百日恩”,但被爱恨情仇冲昏头脑的邓某却因夫妻感情纠葛,拿起了菜刀欲杀死妻子梁某。近日,梅县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以故意杀人罪(未遂)判处邓某有期徒刑六年。

2011年底,邓某与梁某登记结婚。结婚之初,梁某已怀上了前男友的小孩,但邓某并未嫌弃。小孩出生后,邓某也将其视为己出,倍加疼爱。婚后,邓某发现梁某仍与前男友保持联系,为此两人多次发生争吵。梁某提出离婚,但邓某认为自己为女方付出了那么多,坚决不同意。

今年1月,两人再次发生争吵,梁某带着小孩回了娘家。1月17日上午,邓某打电话把梁某叫回他们居住的套房。期间,梁某又提及离婚之事,邓某觉 得与梁某的婚姻已无法挽回,遂产生先将其杀死、然后自杀的念头。邓某到厨房拿出一把菜刀,梁某见状急忙从套房跑出,边跑边喊救命。邓某手持菜刀从房内冲下 楼追赶,梁某因惊慌失措摔倒在地,追赶上来的邓某立即上前坐在梁某腹部,将刀架在梁某的颈部喉咙部位。而梁某一边用手抓挡菜刀,一边向邓某求饶说“我不离 婚了”,而邓某此时已失去理智、不为所动,梁某则继续挣扎致使颈部被割伤。随后赶来的公安民警在劝告无效后,果断出击将邓某制服。

办案法官认为,邓某持刀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能得逞,致人轻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未遂)。案件审理过程中,邓某对梁某的损害作出了适当经济赔偿。(黄义涛 曾志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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