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刘遐昶 通讯员史继先)日前,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李纯德率队到市公安局、市人民检 察院、市中级人民法院调研,强调市委反腐败协调小组成员单位要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深入推进我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副市长、 市公安局局长史明锋,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刘思彬,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许伟谋,市纪委副书记谢志云陪同。
李纯德一行先后到市中院、市公安局、市检察院,实地参观文化展览室、执行指挥中心、出入境接待大厅、案件管理中心等场所,并与单位领导班子和一线干部职工座谈交流,深入了解党风廉政建设相关情况。
李纯德充分肯定了各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并提出三点要求。一要进一步加强自身队伍的廉政建设。法院、检察院、公安局作为反腐败协调小 组的重要成员单位,要抓好自身党风廉政建设,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加强队伍教育、管理和监督,深入落实 中央“八项规定”,坚持不懈纠正“四风”行为。二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制度。通过加强制度建设、落实廉政风险防控措施,有针对性地做好预防工作,切实将权力关 进制度的“笼子”。三要进一步加强反腐败协调工作。按照中央加强反腐败体制、机制创新和制度保障的部署,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增强反腐败工作合力,深入推进 我市反腐倡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