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少女怀孕现象亟待关注 医生建议性教育应提前

   2014-04-25 201
核心提示:■青春期,少男少女对性的懵懂与好奇,让不少未成年少女饱受伤害,她们有的未婚先孕、有的做了少年妈妈、有的做人工流产。■近日

■青春期,少男少女对性的懵懂与好奇,让不少未成年少女饱受伤害,她们有的未婚先孕、有的做了“少年妈妈”、有的做人工流产。

■近日,我市一名17岁中专女生在同学陪伴下来到医院做人流。今年春节期间,一名不满20周岁的“少女妈妈”在医院生下第二胎后做了结扎手术……

■被诱骗,太随便和非法同居三类原因易导致未成年少女意外怀孕。

■医生建议:鉴于现在孩子的青春期普遍提前至小学高年级,性教育应同步提前。

●记者 曾秋玲

一组令人咋舌的数据

记者从我市某市级相关医院了解到:去年至今年第一季度,该院接到的人流病例共1025例,其中不满18岁的人流病例34例,占3.32%;去年至今年4月17日,该院接到的引产病例共51例,其中不满18岁的引产病例5例,占9.8%。

记者又分别到梅县区、梅江区的相关医院了解情况。其中,梅县区的一家医院去年接到的不满18岁的人流病例49例,占人流总病例的8.7%;去年 至今年第一季度,接到的不满18岁的引产病例31例,占16.4%;不满18岁分娩的24例,占1.03%。而梅江区的一家医院在去年至今年第一季度,接 到的不满18岁的人流病例69例,占8.65%;不满18周岁的引产病例6例,占9.23%;不满18岁分娩的6例,占0.51%。

一些令人扼腕的病例

综合所作调查,记者发现易导致我市未成年女性人流、引产、分娩的,主要有3种类型:

一是被诱骗、侵害。2012年底,我市一名13岁、读初一、怀孕8个月的女孩由父母带来医院引产,医生询问得知她是被成年人诱骗的,而小女孩把 胎动当作“肚饥”,事发前一直不知自己怀孕;六七年前,一名年仅11岁但身高已超过1.6米、来自农村单亲家庭的小女孩被同村的成年人诱骗,其母洗衣服时 觉察到女儿未来月经,便带女儿到医院检查,这才发现小女孩已怀孕3个多月。

据医生介绍,这类病例有如下特点:一是女孩子年纪较小,懵懂无知;二是多数来自单亲、离异、农村经济不宽裕、父母忙于工作无暇顾及小孩的家庭; 三是诱骗者往往是熟悉的成年人(如老师、亲戚、同村人),打着关爱的幌子行侵害之实。对于这类病例,医生一般建议取样化验保存证据并报案,也确有受害人接 受建议,使罪犯原形毕露、被绳之以法。

二是太随便、滥交。唐医生在一家市级医院计育室工作多年,她表示,到该院做人流的未成年女性,大部分已经离开了校园,大部分对性爱表现出很随意 的态度,对做人流显得很“从容淡定”,曾有一名女孩子在做人流时很坦然地告诉医生,她“两个月换一个男朋友”;而在梅县区某医院妇产科工作多年的梁医生告 诉记者:未成年女性人流、引产、分娩的,有读初中无心上学的、有初中毕业没再上学的、有中专生职校生,曾有“四个男孩子陪同一个女孩子来做人流,并在她住 院时轮流服侍的”……

因未成年人做手术必须有监护人签字,好多女孩子这才担心起来。而大部分家长是直到医院联系上他们才知道女儿怀孕之事,往往会哭泣、愤怒而无奈。当然,也有的父母认为女儿长大了,交友、怀孕是“正常”的,显得“无所谓”。

三是非法同居。初中毕业后未再上学的女孩子,十六七岁了,交了男朋友,意外怀了孕,双方父母获悉后,有的会为他们“摆酒结婚”——其实形成的并非婚姻关系,而是不受法律保护的“非法同居”。据了解,未满18岁分娩的,不少是由男方家长来医院“服侍”产妇的。

医生建议性教育应提前

对于未成年女性人流、引产、生育的现象,受访的医生们深感忧虑。他们指出:未成年女性,生殖器官往往尚未完全发育成熟,施行人流、引产,对身心 损害很大,有可能导致以后不孕不育,影响婚姻生活;未成年人生育,难产的几率也较大;随便滥交的,很容易感染性病……鉴于现在的孩子,青春期普遍提前至小 学高年级,医生们建议性教育应同步提前,中小学校可以请医院妇产科或疾控中心的专家开知识讲座,让青少年做好青春期生理心理保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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