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闽粤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规划》获批复

   2014-03-20 53
核心提示:(记者李跃)日前,《国务院关于赣闽粤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规划的批复》发布,原则同意《赣闽粤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规划》(下称《规

(记者李跃) 日前,《国务院关于赣闽粤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规划的批复》发布,原则同意《赣闽粤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规划》(下称《规划》)。该《规划》对于探索革命老区 扶贫攻坚新路子、推动实现跨越式发展、全国同步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具有十分重要的示范意义。《规划》涉及的县共108个,其中江西57个、 福建41个、广东10个。自去年8月起,我市8个县(市、区)均属中央苏区范围。此次《规划》出台,我市将迎来重大发展机遇,争取早日实现绿色经济崛起。

据悉,国务院要求,江西、福建、广东省政府要制定实施意见和具体工作方案,推进重点领域改革和体制机制创新,确保《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如期实现。《规 划》的总体思路是赣闽粤“苏区县”连片开发,涉及民生保障、农业农村、基础设施、产业发展、县域经济发展、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公共服务均等化、构筑振兴 发展平台等。《规划》要求,赣闽粤原中央苏区应着力承接沿海地区产业转移,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着力加快基础设施建设,增强发展的支撑能力;着力加快新 型城镇化进程,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着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提高生态保障能力;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切实提高公共服务能力,努力走出一条欠发达地区实现跨 越式发展的新路子,使原中央苏区广大人民早日过上富裕幸福的生活,确保与全国同步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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