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还钱“老赖”春节难过

   2014-02-10 140
核心提示:日前,大埔县一老赖尝到了赖账的苦果,大埔县法院依法对拒不履行还款义务的老赖邹某作出司法拘留十五日的决定。在拘留期间,经过

日前,大埔县一“老赖”尝到了赖账的苦果,大埔县法院依法对拒不履行还款义务的“老赖”邹某作出司法拘留十五日的决定。在拘留期间,经过法官的教育和家人的劝解,邹某还清了剩余欠款,才得以有年可过。

大埔县茶阳镇的邹某是个养殖专业户,于2009年12月起向福建省龙岩市龙宝饲料有限公司购买猪饲料,至2012年2月25日,邹某欠该公司饲 料款共17.6万元。该公司多次向邹某催讨欠款,邹某都拒绝予以偿还。于是,该公司于2012年6月向福建省龙岩市新罗区法院提起诉讼并胜诉,判决生效 后,新罗区法院委托大埔县法院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邹某与该公司达成协议,约定邹某在一年内分三次还清欠款,但邹某偿还了第一期的1万元后,却不再履行还款义务。直至去年年底,被法院依法划扣存款后邹某仍有5.1万元未偿还。于是,该公司于春节前向大埔法院申请恢复执行。

大埔法院的执行法官多次与邹某沟通,并且还委托当地村委干部做邹某的思想工作,但邹某都不予理会,说:“我只有养猪这一收入,可是今年猪价不 好,都亏本了,我一分钱都没有,还不起!”但是,据群众反映,邹某不仅有几百头生猪,而且还有蜜柚种植基地,并且有一个价值30多万元的烤烟房。当执行法 官再次来到邹某家中,邹某不仅谩骂执行人员,甚至威胁道:“别以为我不知道你是谁,我知道你家在哪里!”大埔法院于2014年1月24日对邹某作出了司法 拘留十五日的决定。

在拘留期间,经过法官的教育和家人的劝解,邹某认识耍赖及威胁执行行为的错误性。随后邹某还清了剩余欠款,并保证以后会控 制自己的情绪,不再冲动行事,邹某才被依法释放。

(巫乐庭 郑梦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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