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秦秋霖通讯员廖晓)记者昨日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了解到,为加强建筑施工扬尘治理,改善大气环境质量,我市出台多项措施严厉治理梅州城区建筑施工扬尘行为。
施工现场须洒水清扫
对如何治理建筑工地产生的扬尘,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建筑工程施工现场主要道路和材料加工区实行硬地化。对于堆放、装卸、运输易 产生扬尘污染的物料,应当采取遮盖、封闭、洒水等措施,减少扬尘,严格控制施工现场粉尘污染。同时,建筑工程出入口应当设置洗车场和沉淀池,配备高压冲水 枪,驶出工地的运输建筑垃圾、散体物料车辆必须进行密闭加盖,并在工地出入口洗车场内冲洗干净后,方可上路行驶。拆除工程必须设置隔离、喷淋、洒水等装 置,采用立体式尘土遮挡措施,并应在规定期限内将废弃物清理完毕。出现五级及以上大风天气禁止进行土方工程、拆除工程施工。
按规定必须使用预拌 (商品)混凝土的建设工程,建设和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执行禁止施工现场搅拌混凝土的有关规定,杜绝现场搅拌混凝土造成的粉尘污染。建筑工程处理高处废弃物应 当使用相应容器、密封式的管道或者垂直运输设备进行运送,禁止直接从高处向地面抛掷施工垃圾。破碎混凝土、切割大理石,模板周转清理等作业时应采用湿作 业。施工现场必须建立洒水清扫制度,配备洒水设备,并有专人负责。施工现场集中堆放的土方和闲置场地必须覆盖、固化或绿化,严禁裸露。
被投诉并查实企业将严处
记者了解到,针对施工扬尘治理措施落实不到位、造成大气环境污染的工程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五十八条规定,从严处罚。 同一建筑工程项目因施工扬尘治理措施落实不到位、造成大气环境污染,一个季度内被巡查组发现3次以上的(含本数,下同)或被投诉3次以上并经查实的,按照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筑工程安全生产动态管理办法》对施工、监理单位及相关责任人实施动态扣分。同时,对承建该工程的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作不良行 为记录,分别限制其参与工程招投标3个月、一年。同一行政区域内的建筑工程因施工扬尘治理措施落实不到位、造成大气环境污染,一个季度内被巡查组发现8次 以上的或被投诉8次以上并经查实的,对工程所在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约谈,并在全市范围内通报。
日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成立巡查组,会同相关部门对梅州城区建筑工地进行不定期巡查和抽查,及时发现、查处施工扬尘污染问题。为了加强扬尘治 理工作的宣传与社会监督,该局鼓励单位和个人对建筑施工造成扬尘污染的行为进行投诉和举报 (电话:2258280或22438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