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立法机构初审:大陆配偶领身份证年限不变

   2016-06-28 40
核心提示:人民网6月28日电据台湾《联合报》报道,台当局立法院内政委员会昨天审查两岸人民关系条例第17条修正草案,攸关陆配领身份证期限

人民网6月28日电 据台湾《联合报》报道,台当局“立法院内政委员会”昨天审查“两岸人民关系条例”第17条修正草案,攸关陆配领“身份证”期限六年改 四年,蓝绿双方争执不下,因陆委会指陆配“身份证”仅影响投票权,不影响其他生活权利,“绿委”紧抓这点,以人数优势封杀“蓝委”提案。

最后初审通过陆配领证年限不变,且需通过基本常识测验,领证资格反而更严苛。

两周前,国民党籍召委黄昭顺以突袭方式审查通过陆配领证年限六年改四年,最后被认定会议无效;昨天黄昭顺再度排案,场外有上百名陆配声援,场内则气氛火 爆,黄昭顺先因旁听席问题,与“绿委”吵了20分钟,裁示休息后人却不见踪影,让“绿委”扬言要将黄昭顺送纪律委员会。

会议重新开始后,双方见解依旧不同,会议停停开开。表决结果国民党寡不敌众,全案以民进党版本送出委员会完成初审,仍需朝野协商。

“两岸人民关系条例”第17条修正案从2012年起提出,将陆配取得“身份证”年限由6年改为4年,但在“立院”延宕多年。今年6月13日一度闯关成功,又因议事瑕疵被打回,昨天再度闯关失败,还新增须通过认定考试,让陆配团体相当失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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