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拟规定积分入户“须持居住证满3年”

   2016-04-26 74
核心提示:《广州市积分制入户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稿》)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据了解,2014年公布并实施的《广州

《广州市积分制入户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稿》)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

据了解,2014年公布并实施的《广州市积分制入户管理办法》有效期为2年,今年将进行修订。市民可于5月6日前,将有关意见和建议通过邮寄、电子邮件或传真的方式进行反映。

昨天,记者从广州市来穗人员服务管理局获悉,该《意见稿》在此前的积分入户基本条件中,新增要求持有广东省居住证满3年。同时,在积分项目上,新增创新创业指标。此前,当医保排名相同时将比较申请人员缴纳失业保险时间的长短,此次将更改为比较办理居住证时间的长短。

变化一

要求持有居住证须满三年

据了解,《意见稿》规定,申请积分制入户人员应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年龄不超过45周岁,具有初中以上学历,在本市有合法住所,持本市有效《广东省居住证》满3年,在本市就业或创业并缴纳社会保险满4年,符合计划生育政策,无违法犯罪记录。

记者获悉,较此前的规定,该《意见稿》对居住证持有时间增加了要求,此前仅要求申请人员持有居住证。

变化二

新增一项指标可累计分值

据介绍,《意见稿》的积分方式和以往一样,但积分项目却比去年增加了1项,达到6项。具体的积分项目包括:文化程度、技术能力、职业资格或职业工种、社会服务、纳税及创新创业。

其中,“创新创业”是新增指标,该指标最高可积10分。据介绍,只要在广州市高新技术企业、新型研发机构等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申请人,工作每满1年积2分,最高不超过10分。

变化三

比拼办理居住证时间长短

对于如何申请积分入户,《意见稿》也作出相应规定。申请人员在网上申请后,来穗人员服务管理部门根据申请人在本市缴纳社会医疗保险、办理居住证时间排名和年度积分制入户指标总量,确定名单后进行公示。

和过去不同的是,以往在遇到缴纳社会医疗保险时间排名相同的情况下,比较的是缴纳失业保险时间的长短。此次则是在社保医保排名相同的情况下,将 按照在广州市办理居住证的时间排名。公示期满并进行异议处理等相关工作后,有关部门将公布入户人员名单。随后,市来穗人员服务管理局将根据公布的名单发放 入户卡,申请人凭入户卡及相关证明材料到公安机关办理入户手续。公安机关根据公布的入户人员名单进行复核,复核通过后,将给予办理入户手续。通过积分制入 户的人员,准予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同时迁入本市居民户口。

  焦点问答

  问:什么企业属于高新技术企业、新型研发机构?

  答:以每年广州统一印发的高新技术企业、新型研发机构目录为准。

  问:今年积分入户有多少名额?

  答:相关政策还在研究制定。广州市对年度积分制入户人数实行总量控制,年度积分制入户指标总量纳入当年人口计划统筹安排,并通过广州市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

  反映意见途径

  地址:广州市荔湾路147号观湖雅轩2楼(邮编510175)

  电子邮箱:vbm2246@163.com

  传真:283526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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