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3日,财政部网站披露《关于开展2016年全国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明确将于今年1月到10月对全国上百万个行政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家底”进行清查,并将完善国有资产基础数据库,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置于动态管理之下。
财政部有关负责人表示,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摸清全国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存量,是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履行公共财政职能,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系和国有资产监管职能的客观要求,也是降低行政事业单位运行成本,推进厉行节约的具体体现。
公开数据显示,截至2012年12月31日,全国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总额14.77万亿元,扣除负债后净资产总额9.60万亿元,行政事业单位净资产约占全部国有净资产总额的三分之一。
《通知》规定,本次资产清查以2015年12月31日为清查基准日,清查范围为2015年12月31日以前经机构编制管理部门批准成立的、执行 行政事业单位财务和会计制度的各级各类行政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并同财政部门有经费缴拨关系的社会团体等单位。
根据此次清查工作方案,今年1月为清查准备阶段,2月至10月为实施阶段。10月,财政部对全国资产清查工作进行总结,向国务院报告全国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情况,为下一步坚持问题导向、提出改进措施奠定基础。
财政部还将根据资产清查结果,研究制定或完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