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刻划涂污抗战遗址最高可罚千元

   2015-10-29 10
核心提示:抗战文物是重庆历史文脉的重要组成部分,现有抗战遗址395处,分布在22个区县,昨天,市政府公众信息网公布《重庆市抗日战争遗址

抗战文物是重庆历史文脉的重要组成部分,现有抗战遗址395处,分布在22个区县,昨天,市政府公众信息网公布《重庆市抗日战争遗址保护利用办 法》,《办法》将从今年12月1日起实施,今后,我市每个抗战遗址都有自己的“管家”,个人参观游览抗战遗址时,有刻划、张贴、涂污等行为,情节严重的将 被处以最高1000元的罚款。

首部抗日遗址保护利用地方规章

<重庆市抗日战争遗址保护利用办法》已于2015年9月17日在市人民政府第105次常务会议上通过,这是中国出台的首部有关抗日战争遗址保护利用的地方性规章。

据统计,重庆市现存抗战遗址共计395个,其中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有101个,市级文物保护单位有93个,区县级文物保护单位、文物点201个。

《办法》规定,市文物行政部门认定抗战遗址应当征求有关专家和社会公众的意见。经市文物行政部门认定的抗战遗址,今后将由市政府列入《重庆市抗战遗址名录》,并向社会公布。

以后每个抗战遗址都将有“管家”

《办法》实施后,每个抗战遗址都将有自己的“管家”,也就是必须确定保护责任人,保护责任人将负责抗战遗址的修缮、保养及其安全管理,同时承担修缮、保养抗战遗址所产生的费用。

为敦促“管家”履行自己的职责,文物行政部门将每年向保护责任人发出保护通知书,督促保护责任人履行抗战遗址保护义务。

虽然“管家”要对抗战遗址全权负责,但是《办法》特别指出,在抗战遗址的修缮、保养及其安全管理过程中,不得改变抗战遗址原建筑立面、色彩色 调、基本平面布局和有特色的内部装饰等,不得损毁,擅自改建、添建或者拆除与抗战遗址相关的建筑物以及其他设施,确需进行改建、添建或者拆除的,应当依法 报相关行政管理部门批准。不得擅自对抗战遗址进行装饰、装修,确需进行装饰、装修的,应当依法报文物行政部门批准。

个人刻划涂污遗址最高罚1000元

《办法》要求,市文物行政部门应当建立抗战遗址评估机制,对抗战遗址保护情况定期进行综合评估,并将综合评估情况向社会公布。如果个人在抗战遗址上刻划、张贴、涂污,情节严重的,将被处以最高1000元的罚款。

此外,违反本办法规定,造成抗战遗址破坏、损毁、灭失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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