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过桥业务”为名,许以高额回报,广州某商业银行支行副行长陈某贤借款高达2.88亿,无力偿还后逃匿。近日,番禺区检察院以涉嫌构成合同诈骗罪对陈某贤批准逮捕。
据了解,陈某贤出生于1975年,在广州某商业银行工作已十余年。检方介绍,2007年开始,其以帮客户做转贷业务(俗称“过桥业务”)需要大 量资金为由,许诺月利率1.3%~3%不等给被害人,后期更通过伪造房产证等作抵押的手段签订借款协议,向被害人借款高达2.88亿元。这些资金全部用于 还此前的欠债。
据悉,目前已有近40名受害人报案。多名被害人表示,由于前期陈某贤均能付清利息和本金,因此对该业务投资越来越大,其中一名被害人称借了将近6000万给陈某贤,却有5000多万的本息未追回。
据陈某贤交代,其一开始借钱是用于投资,但因未能回收投资款项,后以拆东墙补西墙的方式偿还债务,本息越滚越大致无力偿还,于今年6月份向银行辞职并逃匿。
今年7月,公安机关抓获犯罪嫌疑人陈某贤。番禺区检察院经审查,认为陈某贤的行为已涉嫌构成合同诈骗罪,依法对陈某贤作出批准逮捕决定。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