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上午,中纪委网站消息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纪委监察厅近日出台《自治区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暂行办法》,对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进行制度规范。
记者注意到,纪检部门这一“自我开刀”、“自我净化”的动作不仅新疆有,自2014年11月以来,全国至少已有6个省份出台规定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办法。
国家行政学院教授汪玉凯接受记者采访时说,“‘正人先正己’,各地纪委决定自我‘开刀’,零容忍破除‘灯下黑’,体现了整风肃纪的决心。同时,这也是对腐败分子的一个震慑,有利于进一步树立纪检监察机关的权威,推动作风建设和反腐倡廉走向深入。”
监督对象 巡视机构干部也列入其中
据介绍,新疆出台的《自治区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暂行办法》,对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的立法依据、适用范围、职能部门、工作原则、监督职责、监督对象、监督方式以及工作保障等方面作了较为明确的规定。
此外,云南、湖南、安徽、海南、四川5省份也出台了对于纪检监察干部监督的相关办法。
海南、安徽对监督对象的表述比较简单,为“全省纪检监察干部”,而其余4地则做了详细表述。
云南省明确,监督对象为省纪委常委以外的省纪委委员,省纪委省监察厅机关干部,省纪委省监察厅派驻(出)机构干部,各州(市)纪委常委、监察局 副局长、预防腐败局副局长,省委和省级国家机关各部委办厅(局)、人民团体、高等院校、省属企事业单位纪检监察机构负责人,省委巡视机构干部等六类对象实 施监督。
和云南一样,新疆出台的办法将巡视机构干部也纳入监督对象范围。
湖南方面则将监督对象明确为“七类纪检干部”,其中包括“党的组织关系在省内的中央在湘单位纪检监察机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
监督方式 明确监督室职责和干部任用
十八大以来,两年多的时间,中纪委、监察部已进行了两轮机构改革。其中一项,就是增设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防止纪检监察系统“灯下黑”。
此次出台的监督办法中,各地均明确了纪委设置的干部监督室职责。
新疆纪委办法称,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负责受理职责范围内的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法问题的信访举报、线索初核及案件审查工作;负责监督检查全区纪检 监察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研究制定有关加强全区纪检监察干部监督的规定,指导全区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督办有关违纪违法案件的调查处理等方面的工作。
云南省纪委办法则表示,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是“在省纪委常委会领导下,负责全省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指导。”办法将纪检监察干部 监督室职责分为七类,其中包括督办有关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法案件的调查处理、负责监督检查全省纪检监察系统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