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3名公职人员骗取近百万农民“救命钱”被判刑

   2015-07-22 30
核心提示:中新网成都7月22日电 (苗志勇)记者今日从四川省广元市苍溪县法院获悉,该院近日依法对3名伪造病历骗取农民救命钱的公职人员分别

中新网成都7月22日电  (苗志勇)记者今日从四川省广元市苍溪县法院获悉,该院近日依法对3名伪造病历骗取农民“救命钱”的公职人员分别判处了有期徒刑和处罚金达30万元,最大限度的挽回了农民的损失。

据介绍,今年初,苍溪县对全县新农合资金进行了全面审计,牵扯出多人借虚假住院发票、住院信息报销医疗补偿费。近日,苍溪县公开通报一批新农合管理人员非法“盗用”农民“救命钱”案例,查处一批违纪违法人员,追缴赃款210多万元。

据悉,在审计中,审计人员发现苍溪县石马镇卫生院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员白某某,于2011年至2013年间,先后虚购石马镇多名村民住院事实,骗取侵 吞新农合资金58万多元。白某某违纪违法案揭开了“新农合”资金监管漏洞,随后,苍溪县纪委联合多部门力量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新农合”资金专项检查,龙洞 乡卫生院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员陈某,于2011年12月至2013年6月期间,利用为患者报异地住院医疗补偿款的机会,伪造异地住院病人病历和住院费用 清单虚报新农合补偿款,并截留部分患者真实报账补偿款,骗取侵吞新农合资金27万余元。东溪镇卫生院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员王某某,于2011年6月至 2012年11月期间,以职务之便,在受理审核患者报销新农合住院补偿款过程中,隐瞒实际报账金额,截留应支付给患者的住院补偿款共计4.6万多元据为已 有。

经审查,苍溪县人民法院判决白某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万元。判决陈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判决王某某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宣告缓刑四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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