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民办教师从教月津贴最低600元

   2015-07-02 111
核心提示:民办教师每年将有500个入户广州的名额,同时,从2015学年开始,符合条件的民办教师将会获得每月600-1200元的从教津贴。南都记者

民办教师每年将有500个入户广州的名额,同时,从2015学年开始,符合条件的民办教师将会获得每月600-1200元的从教津贴。南都记者昨天从广州市 教育局获悉,该局日前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民办义务教育分类扶持和管理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意见稿中对民办教师的福利待遇进一步明确。

高收费民校不纳入扶持之列

高收费的民校不在此次政府扶持之列。市教育局表示,根据《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民办教育发展的意见》,对年收费标准不高于广州生均公共财政预 算教育事业费的义务教育民办学校进行分类扶持。同时,重点和优先解决长期在广州市从事民办教育、业绩突出、符合条件的民办学校现任教师入户的问题。计划每 年做好500名民办学校教师入户广州的工作。

设民办教师最低薪酬指导标准

此次市教育局也明确提出,要设立民办学校教师最低薪酬指导标准,为广州市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2倍。

从2015学年开始,建立民办学校教师从教津贴和教师职业年金制度,按照实有专任教师人数,以每人每月1000元的标准给予补助,人数上限按照《广东省中小学教职员编制标准实施办法》(粤机编办〔2008〕73号)的编制标准计算。经费每年按12个月计发。

补助资金由市区两级财政负担

民办学校申领政府经费补助后,对符合条件的教师发放从教津贴每月600-1200元,以及按照不低于财政核拨经费20%的比例按时为教师购买年金。发放从教津贴和年金补贴后,民办学校不得降低或抵扣教师原有工资福利待遇。

据悉,政府补助资金由市和区财政按如下比例负担:越秀、海珠、荔湾区按市、区5:5比例负担;天河、黄埔、番禺、花都区按市、区4:6比例负 担;从化区按市、区8:2比例负担;白云、增城区按市、区6:4比例负担;南沙、萝岗区由区全额负担。今后新的黄埔区财政负担比例按照新的市对区财政管理 体制的规定执行。如有不足,由民办学校自行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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