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纪委网站消息,日前,经中共天津市委批准,中共天津市纪委对天津市河北区政协原主席崔志勇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
经查,崔志勇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政治规矩、组织纪律和廉洁自律规定,大肆收受礼金;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政府收购规划用地、承揽房地产建设 项目和企业经营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索取、收受巨额贿赂;严重违反社会主义道德,与他人通奸,并进行钱色交易。其中,索贿、受贿问题涉嫌犯罪。
崔志勇身为党的领导干部,本应牢记党的宗旨,严格遵守党的纪律和规矩,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但其却利用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收受礼金和贿 赂,生活腐化,严重违纪违法,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继续收受礼金、贿赂,性质恶劣,情节严重。依据《中国共产党 纪律处分条例》和参照《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中共天津市纪委审议并报中共天津市委批准,决定给予崔志勇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 违纪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线索及所涉款物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4月3日,天津市纪委通报:经天津市委批准,天津市河北区政协主席崔志勇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组织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