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09月14日,顾雏军在北京北四环安徽大厦召开记者会。 CFP 资料
【编者按】
世事变幻,错综复杂。不同的时间、不同的地方,遇到不同的人……具体到同一个案子,同一个涉案人,在此地或此时被判入狱,在彼地或彼时可能就是 一个英雄。这,或许就是一些当事人纠结、较劲、再较劲的“根据”,或许这也是我们所处的一种“法律生态”,因而也是我们之所以要推进依法治国的缘由。 2012年09月14日,顾雏军在北京北四环安徽大厦召开记者会。 CFP 资料
5月25日,原科龙电器董事长、广东格林柯尔董事长顾雏军发布长微博,向广东省纪委实名举报佛山中院院长陈陟云等人通过勾结银行,操控广东格林柯尔6.8亿元股权转让款现金,非法侵占巨额定期与活期存款息差及非法理财所得,并称这是一笔不菲的数字。
顾雏军在要求平反他罪案的同时,开始主动出手。直到今天,他依然相信自己可以翻案。
顾雏军是谁?
一言以蔽之:曾经红极一时、游刃于学界和产业界的人物,被控犯多宗经济罪被判入狱,出狱后,开始了自我平反的道路。
2008年,前格林柯尔系创始人、科龙电器董事长顾雏军,因虚假注册、违规不披露重要信息、挪用资金等罪名,一审获判有期徒刑十年。2012年 9月,顾雏军出狱,向最高法提出再审申诉,请求改判无罪。2014年1月17日,广东省高院受理了顾雏军的申诉,对该案是否符合再审立案条件进行审查。
对此,5月26日中午,光明日报社旗下的光明网发表光明网评论员文章《顾雏军案再审申诉为何不能循法而行》。文章称,在周永康及其属下的腐败官 员相继落马后,有关顾雏军案被违法强办的情节被披露出来。证据显示,参与分赃的腐败官员通过制造假证无中生有弄出此案,就是要明抢暗分企业家巨额财产,而 案后事实也证明了这一点。也正是周永康及其属下的腐败官员强令广东省有关方面抗法办案,违法审案,才产生了顾雏军经济犯罪案判决的司法结果。
该文章还称,这个案件,有最高检2006年做出“应做不起诉处理”的决定和发出“指示广东省有关方面放人”督办函在先,有最高法指定广东省高法 受理申诉再审的指示在后;前者决定于周永康落马之前,后者产生于周永康被调查之后。“两高”在审前判后对同一案件发出指向一致的司法意见的举动应属罕见。 按说,作为国家最高司法机构的“两高”对顾雏军案依法而做的决定和指示清楚而明确,广东省高院拒不依法行为已经偏离了法律的轨道。
2015年4月末的一天,澎湃新闻记者在北京友谊宾馆见到了顾雏军。
56岁的顾雏军自嘲看上去像65岁。留着短短的板寸,不凑近了看,已经看不到黑发。圆滚滚的肚子被西裤包裹着,两根耷拉着的背带随着顾雏军的起身立马变得坚挺,配合他不断上扬的声调,显得精神头十足,完全不像是一个刑满释放人员。
面对公众,顾雏军想当一个“斗士”。
案发入狱
顾雏军似乎注定要在中国改革开放的历史上留下一些笔墨。
2004年8月的一天,知名经济学家郎咸平在复旦大学的校园里,当着众多年轻学子的面说:“难道顾雏军模式就是我们经济改革十余年来所期望的’民营企业家’吗?如果顾雏军就是中国民营企业家的典范,那我真要为中国的未来而哭泣了。”
郎咸平指责格林柯尔董事局主席顾雏军在收购科龙、美菱等4家公司中,使用了欺骗手段,席卷国有资产。郎咸平的指责遭到了顾雏军的强硬回应,由此引发了所谓的“郎顾之争”。
而接下来故事的进展是,2005年,顾雏军以及他的格林柯尔集团公司,遭到了司法调查。
顾雏军案的代理律师陈有西曾公开介绍了案件的大致情况:
顾雏军起步资本的原始积累是他在国外的科技发明,然后再回国投资,开始他是带了1.7亿美元,先过渡到香港作为一个跳板,注册了格林柯尔。此 时,广东顺德方面找到顾雏军,希望顾雏军接下经营不善的科龙公司。考虑到自己的管理经验和国际销售网,所以顾雏军买了这个公司,之后对这个企业进行了一系 列的整顿,第一年就扭亏为盈,迅速挽救了这个企业。当年就产生盈利,第二年就大盈利。在这样一个环境下,他又进一步扩张兼并,连续收购了四家上市公司。一 时间,顾雏军声誉鹊起,进入富豪榜福布斯排行,成为一个赫赫有名的企业家。
陈有西说,顾雏军案件的起因是一封诬告信,他于2004年的12月1日接到广东证监局的一封询问函,内容是有人举报他们用其旗下的科龙电器的 2.76亿美元的资产,为格林柯尔的银行贷款进行担保。顾雏军接到这个询问函非常紧张,立即向银行方面进行了当面的核实,派人去调查。银行确认并盖公章证 明,根本没有这回事,即没有这个2.76亿美元的保函,也就是说这可能是一起重大的诬告,当时就被澄清了。
尽管如此,2005年2月,广东证监局仍然以此为缘由上报中国证监会,申请对科龙进行立案调查。中国证监会先对科龙集团立案调查,又向公安部发出《关于将广东科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顾雏军等人涉嫌犯罪行为案移送公安机关的函》,并在函中罗列八大罪状。
2005年7月28日,顾雏军被拘留;8月13日,科龙电器罢免了他所有的职务,广东省佛山市政府强制接管科龙电器。
后来,正式对顾雏军的起诉书上列出了他的四个罪名:虚报注册资本罪、提供虚假财会报告罪、挪用资金罪、职务侵占罪。
这个案子整整拖了差不多两年,一直到2008年的1月30日,佛山中院以虚报注册资本、违规不披露重要信息、挪用资金三个罪名数罪并罚判顾雏军十年有期徒刑、罚金680万。顾雏军不服,上诉,二审的广东高院裁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十八大前,顾雏军被减刑释放。
十年了,这宗争议不断的案件,罪与非罪到底如何界定,证据体系到底如何建立,法官的判决到底是什么的依据……这一系列问题,仍然是当事人以及律师反复提及的问题。
狱中“低头”
那失去自由的日子里,一个曾经的大企业家是怎么度过的?顾雏军毫不隐晦地向澎湃新闻记者谈及一些“内幕”。
看守所加监狱,顾雏军前后待了7年零1个月。从来不向任何人低头的顾雏军,在这两个地方“学会”了低头。
顾雏军说,在看守所里,房间不叫房间,叫“仓”。言下之意,人多,拥挤。
“人最多的时候,一个大通仓睡52个人,晚上睡觉你去上个厕所回来,很可能就没你睡的地方了。”但看守所的环境还是比监狱要好,即便监狱里一间囚室至多只有十几个人,一般才七八个人。“在看守所,你是嫌疑犯,在监狱,你是服刑人员,身份不一样。”
在监狱,也有一个人际关系问题,顾雏军说,不搞好关系,弄不好就要吃眼前亏。都是来坐牢的,就是那么回事了。这显然是一种现实生态。怎么办?
“我每个月买三条烟供一些人享用,没一个月落下。”
“谁教你的?”
“进去的那一刻,就会有过来人教你。”
“你说自己当年连官员都不曾行贿……”
“没有人敢跟生命赌博,你不这样做,你日子就不好过。”
“你花了多久来说服自己?”
“我开始坐牢的那一分钟。”
还好顾雏军没有抽烟的习惯,否则每个月只能买三条烟,自己都不够,何来分享。
在监狱里,每个囚犯都要劳动,得益于是读书人、文化人,顾雏军的工作就是在图书馆整理书。“每天吃过早饭就去图书馆,中午回来吃个饭,再去。当然,都是规定好的时间,一吹号,你就得起来。”
7年零1个月里,顾雏军把图书馆里最最高深的数学书都一并读完了,每天一睁眼就可以看书,因为没有别的事情可干。
“图书馆里有数学书?”
“都家里人送来的,图书馆里武打小说之类的不少。”
“哪些数学书?”
“你向任何人打听,数学里最复杂的书,我都看过。数学看完看物理。”
“为什么看这两样?”
“锻炼自己的洞察力。每天还必看《新闻联播》,让我了解外面的形势。”
在顾雏军看来,数学是最好的、最根本的东西,在监狱里接触不到最前沿的科学,只有数学,永不过时,也是一切科学研究的基础。
顾雏军有点神秘地对澎湃新闻记者说,“希望有一天我在物理学方面能有所建树,但现在不敢吹牛,还在研究推动中。”
继续强硬
令人记忆犹新的是,2012年,顾雏军甫一出狱,即上演了一出行为艺术。那天,他戴着一顶写着“草民完全无罪”的高帽子,召开新闻发布会。
对于顾案本身,由于控辩双方各执一词,很难厘清真相。也因此,外界很想知道顾雏军对自己性格,以及过往言行的一些思考。如同今天,当澎湃新闻记者与顾雏军面对面,很想知道他是否已需要学会柔软,善用妥协。
但顾雏军依然没有改变,他坚持认为,这个世界必须有人要很强硬。
对自己“犯案”,顾雏军觉得只是自己运气不好,如同走夜路,遇上了《老残游记》里描写的各式贪官。所以,“我的个性没有问题,我也不认为我有任何问题,我也不认为我有任何错误,我也不认为我有任何罪。”
当年,全世界制冷行业想要取代能破坏大气层的氟利昂,科学家出身的顾雏军发明了“格林柯尔制冷剂”(也叫“顾氏制冷剂”),自认为是取代氟利昂 最好的东西。后来有投资银行找顾雏军合资,让顾雏军占65%的股份,“这样一来我马上就有600多万的身价,如果这样我还不去(下海),我就是傻瓜。”顾 雏军这样解释当年,并坚信这个转型不是错误。
之后,顾雏军的格林柯尔系在海外逐渐成形,并于2000年在香港创业板成功上市。
2001年,兜里怀揣着1.7亿美元的顾雏军为什么选择回国?众说纷纭。有人说他是为了赚中国人的钱。“我的钱是在外国赚到的,我会害怕在国外继续赚钱?”顾雏军对此种说法嗤之以鼻。
但他又不愿意承认当年回国仅仅是因为爱国,尤其在经历牢狱之灾后的今天,“生怕别人说我矫情。”但顾雏军告诉澎湃新闻记者,当年还真是看到了改革开放的势头和前景,认为“中国民营企业的春天到了”、“再也不会歧视民营企业了”。
令顾雏军纠结、较劲、再较劲的的直接缘由是:我买的都是别人不要的企业,也从来没想过买一个非常好的企业,只想着用自己的核心技术让企业起死回 生,并始终围绕在制冷剂的产业链上深耕,冰箱、家电、客车……也不曾想过涉足最赚钱的地产领域。靠真本事赚钱,怎么就成了阶下囚了呢?
如今,顾雏军在一家咨询公司当名誉董事长,“其实就是一个顾问,”他自己说。
除了个人的翻案,顾雏军心底最大的愿望是重新给昔日的老部下们一个温暖的家,“如果说我重新对得起这些人的话,我应该重新搞公司,重新恢复当年 的声誉,证明我的这帮人确实与众不同。但首先是要平反,把属于我的钱要回来,至少把我的上市公司还给我。我这把年纪不可能再开一个小店,从头开始了。”
好在十八大尤其是十八届四中全会之后,这个国家在推进依法治国的道路上不断地探索和努力,还有十八届三中全会在推进民营经济发展方面的政策取向,顾雏军不无自信地说,这是他“继续强硬”的坚强后盾。
当然,罪与非罪,能平反还是不能平反,不得由顾雏军所定,而要法官依据法律来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