腿疼去买药,吃了后过敏,几经治疗,家住六合区的老王最终死亡。老王当时吃的是别嘌醇,在一家药店买的,而开药的张医生并没有药师资格,家属认为, 老王死亡与此有关,将张医生和药店一起告上六合法院索赔。然而关于当时买药的情况,双方的说法却完全不一样。通讯员 陆研 现代快报记者 张玉洁
事件:腿疼吃痛风药过敏了
2013年11月底,老王突然腿疼,家人去附近的药店帮他买药,药店的张医生听了症状后,认为老王可能是痛风,就让他们买别嘌醇吃,这是一种治疗痛风的药。老王吃了一两天,身上开始出疹子。
老王先去了附近的医院检查,因为情况比较严重,家人又把他转到江北一家医院治疗。医生询问了病情后,认为是别嘌醇过敏,建议将老王转院到市区的大医院治疗。然而,老王的情况不但没有好转,反而加重了,最终他离开人世。
争议:家属和医生各执一词
此后家人将药店和当时卖药给他们的张医生一并告上法院,要求他们对老王的死承担70%的责任,赔偿28万元。昨天六合法院第二次开庭,审理这起案件。
然而对卖药这件事,家属和医生的说法却完全不同。老王的妻子告诉法官,2013年11月底那天早上6点多钟,她来到这家药店,把老王的情况说了。当时药店里只有张医生,他说,老王应该是痛风,随后拿了一小瓶药片让老王的妻子带回去给老王吃。当时张医生并没有告诉她这药有什么副作用或禁忌。后来为了确认老王当时吃的是什么药,当年12月初,他们就让女婿再去那家药店,并找借口让张医生开了张处方,确认吃的是别嘌醇。
而张医生告诉法官,只有老王的女婿来买过一次药,老王的妻子并没有来。他说,当年11月24日早上6点多钟,老王女婿来,说老丈人腿疼。他推测,老王应该是痛风,就开了张处方,让对方去买别嘌醇。后来对方就在药店买了这种药。
调查:食药监部门作出处罚
事发后,六合区食药监部门曾对此事进行调查。张医生是一位老医生,他有医师执业证书,但并没有药师资格证书。而别嘌醇是处方药,药店售卖这种药品的话,必须由药师根据处方来卖。
2014年初,由于药店药师不在岗却销售处方药别嘌醇片,以及销售处方药别嘌醇片未向消费者开具销售凭据,六合区食药监部门对药店作出警告处罚。
也因为以上因素,老王的家属认为,张医生以及药店应该为老王的死负责。由于医生和药店不同意调解,昨天法院听取了双方的意见后,没有当庭宣判。(当事人均为化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