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发生在“五一”小长假期间的车祸发生后,被撞车辆中怀孕两个月的女性流产,事故认定书显示肇事者为醉驾,需要负全责,肇事者身份是坪山新区汤坑社区的党委委员。目前,交警正在对案件进行调查。
驾车被醉酒男子撞上
家住龙华新区的汪先生反映,今年5月2日晚上,他从南澳方向开车回龙华,当晚10时40分许,车子行至坪山新区中山大道天虹商场路段,路上的车子很多,他正开车往前走,突然被后面的一辆车撞上,“当时车都蹦起来了。”
汪先生介绍,当时车里坐了3个人,自己开车,副驾驶坐着一位姓方的男士,后座坐着汪先生的女朋友谭小姐,“被撞之后,我们两个男的下车,分别站到了后面那辆车车门的两侧,结果他倒车出去20多米,随后再次朝我的车撞去。”
汪先生介绍,此时,自己和朋友要求后车司机下车,对方车上只有司机一个人,“可以感觉到对方明显喝了酒,说话都说不清楚,还动手打人,”随后自己和朋友一起控制住了对方,附近的治安巡防队员很快来到现场,随后坪山交警也来到现场处理此事。
汪先生提供了交警部门出具的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其中显示,5月2日晚上10时许,张某明驾驶车辆在坪山横坪公路中集路段由东往西方向行驶至坪 山横坪公路中集路段路口时,车头与同车道前方由汪某涛驾驶的车辆车尾发生碰撞,造成两车部分损坏。张某明因醉酒驾驶并驾车未与同车道前车保持足以采取紧急 制动措施的安全距离,负事故的全部责任,汪某涛不负事故责任。
汪先生称,事发之后肇事者已被警方拘留,交警部门表示今日将对此案作出回应。广东君一律师事务所律师表示,根据法律规定,醉酒驾驶的,将吊销机 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醉驾造成交通事故的,将按照危险驾驶罪进行起诉,根据具体情节不同,处以1个月到6个月的拘役。
怀孕两月女子车祸后流产
汪先生介绍,事发时,他驾驶一辆进口的宝马5系轿车,车子购买价格约60万,肇事车辆是一辆路虎车,由于事发时自己车子放在了停车档,对方的撞击已经损坏了车辆的变速箱,需要更换,目前肇事方还没有提到赔偿事宜。
汪先生的女朋友谭小姐介绍,事发时自己坐在后排,并且系了安全带,在车辆遭到撞击后,自己解开了安全带打算下车,但是此时后车再次撞过来,“我已经站了起来,车子撞过来,我被挤到了前排和后排之间的位置,肚子磕在了座位之间的座椅上。”
20岁的谭小姐介绍,自己怀有两个月的身孕,事发时并没有明显异常的感觉,随后和男友一起前往交警中队处理事故,整个过程比较繁忙,半夜又在车里睡了几个小时,一直到第二天早上才回去休息。
据谭小姐介绍,第二天早上刚睡下一个小时,感觉肚子疼,随后上厕所时发现,下体开始流血,一直有疼痛,下体流血也越来越多,此时男友已经前往东莞上班,自己身上没有钱去医院,后来感觉流血停止了,因此一直到5月5日,才前往住所附近的武警广东边防龙华医院检查。
武警广东边防龙华医院的诊断证明书显示,患者末次月经是2015年3月5日,停经后尿检阳性证实早孕,于2015年5月2日晚因车祸受伤,随后出现腹痛伴随阴道流血,见有胚胎排出,于5月5日到我院进行B超检查,证实已自然流产。并建议休假一个月。
受害人汪先生还反映,经过他的了解得知,肇事的张某明是坪山办事处汤坑社区的党委委员,担心对方利用其身份影响对车祸的后续处理。昨日,坪山办 事处相关负责人表示,经过调查,张某明是汤坑社区的党委委员和居委会委员,也即俗称的“两委”委员,不属于公务员序列,在交警方面给出最终的处理结果之 前,办事处不便于给出处理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