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杭州一名小女孩遭男子猥亵,还被逼迫看不雅视频。
受害者是年仅11岁的小女孩小红,事发地是小红、小芳父母所在的公司宿舍区,嫌疑人则是已经58岁的保安老灰。
罪恶就发生在小区的保安室里
孩子对社会的认知有快慢,同是11岁的小芳就明显懂事一点。这次,也辛亏有这个懂事的伙伴,小红才脱离了坏人的魔爪。
“小红,这里不好玩,我们走吧!”这句话,是小芳故意说给小红听的。当时的时间是4月29日晚7点05分左右,此前5分钟,她们俩是一起蹦蹦跳跳走入传达室的。
小芳之所以说这句话,是因为他看到传达室的保安老灰爷爷把小红抱在大腿上看ipad里的电影,还把罪恶的手则伸进了小红的裤子里……
回到在小芳家里,小红哭着把事情告诉了小芳和小芳的爸爸,她说,这个事情去年也发生过两次,她害怕妈妈知道后骂她,所以她谁也没有告诉。小芳爸爸听说后立刻找到小红的爸爸告诉了他这件事。
没多久,愤怒的小红爸爸冲进保安室,挥起拳头就要“招呼”已经快六十岁的老灰,和他一起进来的小芳爸爸连忙拉住了他。
害怕被母亲骂小女孩多次噤声
4月29日晚,小红在家人的陪伴下走进了在闻潮派出所,向办案民警李旻讲述起了自己的遭遇。
老灰,58岁,浙江桐庐人,是小区的保安。老灰的孙子跟小红就读同所学校,平常放学,小红经常到保安室玩,取包裹,看报纸。用小红的话说:“我认为我和他是朋友。”
然而,正是这位“朋友”对小红做出了令人不耻的事。小红说,这已经不是保安爷爷第一次对她作出这种事情。去年8月份也有两次,老灰把她抱到腿上抚摸她,还给她看男女脱光了衣服的不健康的视频。
当小红扭动挣扎的时候,老灰却告诉她“这样摸摸很舒服的”。因为保安室只有他们两人,小红没有反抗。
回家后,小红隐隐约约觉得这是不对的,想要告诉父母,却怕被责骂,到了嘴边的话又咽进了肚子里。直到这次被小芳撞见,才有了转机。
目前,老灰因涉嫌猥亵儿童罪被下沙警方依法刑事拘留,案件仍在进一步侦办中。
警方提醒:
猥亵儿童罪,是指以刺激或满足实施者性欲为目的,用性交以外的方法对儿童(包括男童和女童)实施的淫秽行为。由于儿童对性的辨别能力很差,法律并不要求行为人实施暴力、胁廹或者其他方法。不论儿童是否同意,也不论儿童是否进行了反抗,只要对儿童实施了猥亵的行为,就构成本罪。
《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规定,猥亵妇女的处以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猥亵儿童的,依照两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家长平时应该加强对孩子自我保护意识的培养,多与孩子交流,关注孩子的心理,注意发现孩子的异常行为,不让犯罪分子有机可乘。一旦发现孩子有被性侵的迹象,应及时报警,不要立即洗澡,注意收集可能沾有嫌疑人精液、汗液、唾液等体液的物证交给警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