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村里没钱安装路灯,酒后发现县城街道边放着路灯杆,便叫人运到自己村里。谁知一天还不到,便被抓获。近日,河北省邱县检察院以盗窃罪依法对张庭、周东元提起公诉。
张庭是河北省邱县县城附近一个村的村干部,2014年10月15日晚9时许,他与本村村民周东元在县城喝完酒后回村,行至城郊,发现路边平放着 一些路灯杆。张庭忽然想起自己村后面的一条街因经费紧张还没安装路灯,住在该街的村民常提意见。看看周围没人,便跟周东元提议弄走几根,说应该不会被发 现,而且也不是自家用,就算被发现了也没什么。周东元表示同意。于是张庭用手机联系了几位村民,将三根路灯杆连夜拉回村里。次日,张庭指挥人将路灯杆沿街 安装好,可还没到天黑路灯亮,便被公安机关抓获。经鉴定,三根路灯杆价值6500余元。
(刘景亚 徐志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