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因琐事勒死同居女友 感觉心烦西藏“散心”

   2014-08-31 78
核心提示:付某因琐事勒死女友后,感觉心烦跑去西藏散心,8天后在去拉萨的路上被警方抓获。记者昨天获悉,付某已被市二中院一审以故意杀人

付某因琐事勒死女友后,感觉心烦跑去西藏散心,8天后在去拉萨的路上被警方抓获。记者昨天获悉,付某已被市二中院一审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死缓,同时限制减刑。

现年28岁的付某在北京一家餐馆做配菜工时认识了21岁的服务员小丹(化名),确定恋爱关系后两人在外租房同居。

2013年5月24日,两人酒后发生争吵,付某用电线将小丹勒死。事后,他将小丹的尸体盖上被子,随后锁门逃走。付某说,他打算去青岛看完母亲再自首,结果没买到票,就买了火车票、汽车票辗转去了西藏芒康县。“很心烦,特别害怕,就想着自首前得去西藏看看。”

5月28日,小丹尸体散发的味道引起房东注意,房东撬开房门后发现尸体。民警赶到现场后看见尸体颈部还缠绕着电线,经法医初步检验,小丹死因系机械性窒息死亡。警方发现付某有重大作案嫌疑,将其上网抓逃。

2013年6月1日,付某在西藏昌都地区八宿县公安检查站被当地警方查获归案。付某说,当时他正坐车准备去拉萨。

开庭时,付某认可故意杀人罪,小丹的父母向他索赔88万余元。法院查明,付某故意杀人的行为给小丹父母造成的经济损失为丧葬费、误工费、交通费,合计4.8万余元。案件审理期间,付某的家属代其交纳1万元赔偿款。

法院认为,付某的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鉴于付某到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等情节,对其判处死刑,可不予立即执行。因付某犯罪后果特别严重,犯罪情节恶劣,依法对其限制减刑。(记者 裴晓兰)

 
举报收藏 0打赏 0
 
更多>同类A8资讯
推荐图文
推荐A8资讯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建设  |  联系我们  |  隐私政策  |  使用协议  |  免责声明  |  网站地图  |  排名推广  |  RSS订阅  |  违规举报  |  粤ICP备08126561号  |  粤公网安备4414020200013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