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天,天台三合派出所副所长丁啸林值班,晚饭后,他和两位民警一起去辖区里走走。
到洪畴镇大二村时,村民们都坐在操场上乘凉,丁啸林也坐下来和大家聊起来,这时,身边传来一个怯生生的男孩声音:“警察叔叔,有个小朋友偷了电脑在玩”。
声音轻微,丁啸林俯身问,“真的假的?”
“真的,他跟我说,这个电脑要三四千元呢!”
丁啸林看着小男孩,个子小小的,虎头虎脑,穿着件T恤加牛仔裤,大约四岁光景。如果他是说谎,怎么会知道电脑价格这么具体的信息呢?
“叔叔,你相信我,他还不让我玩!我跟爸爸妈妈说了,他们就是不相信我!”
“叔叔相信你,你带叔叔去那个小朋友家看看?”
小男孩嗯了下,点点头,就跑开了,丁啸林跟上去。
到了一户人家门口,“就是这里”,小男孩指指,就跑开了。
这户人家正在吃饭,有个男孩看到丁啸林赶紧低下了头。
丁啸林跟他爸爸妈妈说了来意,家长急了,“你到底拿没拿?”小孩放下碗筷,上楼拿了台笔记本电脑下楼,“是我拿的”。
“你的电脑是从哪里拿的呢?”丁啸林问。
小孩子11岁,今年上初一。他手指指马路对过,马路对面是大一村,4月26日曾发生一起入室盗窃案,事主家里失窃了电脑、相机还有一把宝剑和巧克力糖等。
考虑到这个孩子年纪小,丁啸林怕对他以后会有影响,就没带他去辨认现场。
其他的东西,又是被谁偷的呢?
原来,是被另外两个小孩瓜分了。这两个小孩一个8岁,一个13岁,和那个4岁小男孩一样,都是大二村的。
整件事是8岁的男孩起的头。
村子里有几个游手好闲的人经常闲逛,他们告诉8岁的男孩说,他们看到大一村一户人家,每次关门都喜欢把钥匙藏在门口的一块石头下。
4月26日,8岁的男孩和另外11岁、13岁的两个男孩说了这件事,“我们去那里拿点东西吧。”
吃过中饭,他们就去了……“他们就像一个‘迷你’盗窃团伙,13岁男孩负责在门口望风,另外两个男孩进去拿东西,同时三个人说好了怎么来分配这些东西。”丁啸林说。
那么这些孩子拿回来的东西,家长一点不知情吗?
这三个孩子的爸爸妈妈都是双职工,忙着上班,对小孩管得不严,孩子们把偷来的东西都藏好了,11岁男孩把电脑藏在家里废弃的储藏间,13岁男孩把相机和宝剑藏在床底下。
这桩入室盗窃案涉案价值达3000元左右,已经构成盗窃罪。因为这三个孩子都未成年,所以后来经过教育就让他们回家了。
丁啸林说他不知道那个四岁小男孩的名字,想好好表扬他下,可这么一来,可能邻里之间也会因此有不必要的矛盾。
“谢谢这个小孩子,他很机灵!”他说,通过快报表扬下这个小孩子,以后小男孩长大了或许还可以留个纪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