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李亚坤 男子驾驶电动自行车非法载客,被抓现行,其非但不配合公职人员的执法行为,还强行驾驶电动自行车匆忙逃逸,致使交警被拖行数米。3月14日,福田公安分局福强派出所行政拘留一阻碍执行职务违法行为人瞿某华。
3月13日20时许,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福田大队民警刘警官在水围村水围二街执行查处电动自行车的任务,在执勤期间发现不远处有一电动自行车载了 一名乘客,该车正从水围二街南往北的方向行驶过来。见此状,刘警官随即从侧面叫停该电动自行车,并抓住了该电动自行车的车尾架,待刘警官表明身份后,该电 动自行车的驾驶人瞿某华突然猛的加速往前飞奔,而此时刘警官的手还拉住该车的车尾架,由于速度太快,致使刘警官被绊倒在地,驾驶人瞿某华见此状还不靠边停 车,依然猛地加速前进,待刘警官被拖行了大约有七八米的距离时,电动车因失去平衡摔倒在地。而刘警官穿的警用裤边已被磨破,随即,旁边配合行动的水围治保 会的队员赶上来,协助刘警官将违法行为人瞿某华控制住,并将其带回水围村警务室处理。经审,违法行为人瞿某华(男,47岁,湖南籍)对其阻碍国家机关人员 执法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