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韩政 实习生傅杨超
“关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报道,不鲜见诸报端,但以接吻在口中留下了酒味为借口逃避检查,还是第一次。”昨日,说起近日查获的一起醉驾案件,南岸区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学府路大队民警有些哭笑不得。
3月19日凌晨,南岸区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学府路大队民警在南坪东路查处酒驾行为。零时10分,一辆小车从南坪东路往南坪西路方向行驶,当行至 消防队路段时,民警示意驾驶员靠边停车。可驾驶员并未立刻停车,而是向前行驶了四五米,民警立即跑上前将车拦停。车窗摇下后,民警看到车内有三人,除驾驶 位上一名男子外,副驾驶位坐着一名女子,后排坐着一名男子。民警闻到驾驶员口中有酒气,于是要求其进行呼气酒精检测。驾驶员下了车,正要配合民警进行检 测。副驾驶位的女子竟向民警说:“警察同志,他没喝酒,口中有酒气,是因为我喝了酒后和他接吻。”
民警对驾驶员呼气酒精检测表明其涉嫌醉酒驾驶,于是带其到医院抽取血样进一步鉴定。经核实,驾驶员吴某今年26岁,家住沙坪坝。18日晚,吴某 与朋友吃饭喝酒后,吴某出于侥幸心理开车送朋友回家,不料途中被查获。副驾驶位上的女子系吴某女友。3月25日,血液鉴定报告显示,吴某驾车时血液中酒精 含量高达117mg/100ml,构成醉酒驾驶。面对确凿证据,吴某对自己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