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狮”传销案23名被告昨受审
非法拘禁、暴力殴打,为牟利甚至不惜将亲戚拉下水,去年本报报道了该起非法传销案案件情况(详见去年5月27日《2800蚊买嘅系“空产品”》)。昨日,新会法院公布审理“天津天狮生物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狮公司)传销活动案的情况,共有23名被告被审。
新会检察院指控,被告杨某芳等7人构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郭某等9人构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和非法拘禁罪,邵某等7人构成非法拘禁罪。对于指控,21名被告表示认罪,其中唐某玉、祁某庆两人不认罪。
非法拘禁警方抓上百人
根据新会警方当时的通报,2013年4月5日,新会公安分局中心派出所接到潘先生的报案,称其哥哥告诉自己,他被一朋友以找工作为由骗到新会被拘禁,人身自由也受到限制。
由于报案人未提供详细地址,仅称“在楼台能看到新会金田酒店”这一线索。警方立即对金田酒店附近出租屋进行排查。4月9日下午在会城南隅路8巷横巷一出租屋,警方发现多名可疑男女。
经核查,其中一名男子正是潘先生的哥哥。民警立即将涉嫌非法拘禁的10名男女传唤到派出所审查。同时,成功解救多名被非法拘禁人员。
5月9日下午4时,新会公安分局又在一KTV一举端掉“天狮”这个特大传销犯罪团伙,抓获成员100多人。加上之前抓获的嫌疑人,其中包括被告杨某芳等23人。
为牟利暴力殴打被害人
经警方初步审查,该传销犯罪团伙打着与“天津天狮生物有限公司”合作直销产品的幌子,采取“拉人头、购买产品”的方式发展下线,每套产品2800元,但实际没有任何产品。
据介绍,在该传销组织构成上,则按照不同的层级进行收入分成,业务员级每卖出一套产品得到15%的提成,而总管级每卖出一套产品,竟可得到惊人的52%的提成。
而为获取不当利益,传销团伙不惜将自己的亲友拉下水,甚至对一些被害人采取暴力手段,强迫其参与其中。
据其中一名被害人吴某称,在被朋友骗到新会后,被告等人为了强迫其加入天狮公司的传销活动,不但收缴了他的手机限制了通讯自由,还通过殴打,用烫水烫屁股等手段恐吓、胁迫其加入传销组织。
检察机关指控称,“天狮公司”以推销商品为名,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依据,不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并于2013年2月份至5月份期间,先后采取胁迫、暴力、没收通讯工具、限制出入等的手段,对十余名被害人实施拘禁。